安全监理规划知识

本文介绍了安全监理规划知识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一、专业工程特点
项目特点:

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部成员熟悉图纸┈┈以总监为组织者,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监理部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部,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的合格证及保养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监理部检查施工现场的机具布置等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监理部巡视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三宝的使用情况、四口的防护措施,并针对情况发出联系单、通知单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整理安全资料,进行归档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基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向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1)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
3)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2)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2)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和支付程序框图如下:
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恢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5)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并分析事故原因及时挂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3.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应以人的管理核心,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违章作业行为,施工过程中一切作业必须服从安全。。
安全管理重点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专职安全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可行;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使监理的安全职责,并应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预控性和协调性。
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降水设备与临时用电安全;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主体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临时用电安全;内外架子及洞口防护;作业面交叉施工及临边防护;大模板和现场堆料防倒塌;机械设备使用安全。装饰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脚手架使用安全与拆除;临时用电安全;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油漆、防水施工时防火防毒。
3.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施工方报送的资料和现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因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3.2.1需审查的资料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应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如专职安全员数量,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可根据建筑面积或施工人数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可配备一人,1~5万平方米可配备2~3人,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不同专业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

4.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包括:垂直机械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防水工等;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将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纳入需求计划。
(2)是否明确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内容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工程均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施工组织设计,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下者可编制搭设方案;超过50M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封闭、通道及卸料平台搭设、防雷接地等内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基坑深度在4M以内者可视土质、湿度、坑边荷载情况不作支护,但应有保证边坡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4M以上者必须进行基坑支护,并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计算书。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的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梁跨度在9米以上或梁截面在0.3平方米以上或板厚在0.15米以上或支撑高度6米以上的模板工程专项方案、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中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是否编制专项防护措施方案。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重点是:程序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
重点审查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要有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公司教育的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7.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安全事故救护单位等。

9.检查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情况
安装完以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以塔吊为例,其资料应包括:塔吊安拆分包队伍资质证书、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基础砼强度报告、塔吊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准用证书等。
10.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设备情况
着重审查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等。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带、配电箱、电锯、切割机、卷扬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砼振捣器、搅拌机等。
3.2.2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
3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再进行审查,通过安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
4当施工企业的经验不足时,或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难度很大的工程,施工企业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与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时应邀请项目监理机构列席审查会议。当专家认为通过其方案能够保证其安全时,由专家签字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进行审查。
5监理机构接到经过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求证相关技术数据。当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以保证安全时,签字同意施工,交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
6当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无法确认其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可向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由监理企业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仍然不能确认其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报告,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当参加审查的专家认可方案能够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够保证安全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家的签字认可的审查意见签字同意施工,交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如专家有不同意见时应由施工企业修改施工方案直至通过。
3.2.3施工现场布置
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的设施、材料堆放、施工机具等的布置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材料是否按要求设置标牌,牌、料是否一致,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扫要求设置,标志是否明显、齐全,消防设施在检测有效期内;
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配电箱的安装、防护等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相符;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规范、齐全、醒目;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以及群体伤害制定相应的措施,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检测方法、应急人员的组织、应急材料、器具、设备等。
3.3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
3.3.1安全检查的内容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和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作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应依据《检查标准》中相关规定,着重检查安全措施、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对新进场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的材料是否按要求堆放和检测;
3.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临时用电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安全防护、包括“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定期性、经常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真实、齐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做到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并有复查销案。
检查重点应放在: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施工;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及工程特点,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点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程施工或违章作业;根据经验,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先兆,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塌方,脚手架晃动,配电箱漏电,龙门架、支撑架、脚手架变形过大,吊装过程中出现异常响声等;根据监理经验,施工现场出现不该发生的施工操作或状况或现象隐患;如发现脚手架拉结点被工人擅自拆除了一部分,支撑架支撑在软弱的地基上,塔吊未经安检投入使用,基坑边堆载超过规定的高度等。
3.3.2安全巡视的频率
对重要控制部位应加强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
⑴对于需要监理人员进行工序验收、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现场,一些重要的施工过程及试验现场,如吊装作业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巡视到位。
⑵对于没有验收要求的永久工程的施工现场,如外脚手架的搭设、粉刷作业现场,监理人员应每三到四天应巡视一遍;
⑶对于在施工作业现场内永久工程之外的加工场地,如模板制作现场、钢筋加工现场等,监理人员应每周巡视一遍;
⑷在作业区以内的一些重要的易引发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如临时用电设施、仓库等,由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人员每月应巡视到位一遍;
⑸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作业区分离,生活区的安全工作可以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
3.4竣工阶段监理工作
1.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2.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3.5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实现工程竣工零安全事故;
安全达标目标:实现市级安全工地的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实现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

4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4.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转,专职安全员要积极有效的开展安全工作,是第一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培养其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
3.通过对工序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4.通过安全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并及时予以制止,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并建立奖罚激励机制,强化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检查方法:“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量”,主要用尺实测实量(如脚手架);“测”,用仪器仪表进行测量(如电器设备);“现场操作”,由司机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井架和塔吊)。
4.2安全监理措施
1.监理部内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学习,学习内容有安全知识、各种安全规范的要求、国家的安全法规、安全事故警示;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的评估分析会议,对施工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已施工的过程进行分析、将要施工的重要的施工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查找安全漏洞,检查上一阶段的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针对各施工阶段的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其防护措施的检查,确定检查工作各阶段的检查工作内容和重点;

3.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时提出监理部的书面意见或建议,确保安全措施有效可行;
4.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制的良性运转;
5.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在工地检查中及时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或通知单形式向施工单位指出,在工地例会中多强调、多指正;
6.对安全措施不具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序,以工程暂停令的形式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进行拍照记录,采用奖罚措施。对于有违规操作行为的人员,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做记录,第二次发现则处以一定的罚金,若有第三次违规行为,则坚决予以开除,并对相应的责任单位以相当的经济处罚。
5监理部各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职责
5.1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整个监理组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首位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安全工作形势评估,制定有关安全工作的监理措施;
2.定期组织阶段性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应监控的安全性要求;
3.最终审查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要求;
4.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
5.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5.2安全工作的专职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
2.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尤其要提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
4.定期向项目监理机构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
5.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知识学习;
6.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
5.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巡视时,应运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注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通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处理。
6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3.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4.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三、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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