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十几年来,取得显著成就。建设工程监理是项目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监理单位既要重视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规模,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它发挥的重要作用已赢得社会的广大认同。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加入WTO,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项目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建设项目的日益庞大和复杂,无一不给尚处于发展时期的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带来严峻挑战。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设管理可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对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可发挥巨大作用,下面我从六个方面阐述建设监理的主要职责。一、投资控制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建设工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是在建设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项目法人正确地进行投资决策,控制好投资估算总额;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和总概算进行审查;在建设准备阶段协助确定标底和合同造价;在施工阶段,严格计量与支付管理和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进度款签证和控制索赔,在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结算。二、工期控制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控制首先要在建设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并在施工前将工期要求纳入承包合同;在建设实施期通过运筹学、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中紧密跟踪,做好协调与监督,排除干扰,使单项工程及其分阶段目标工期逐步实现,最终保证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三、质量控制是指工程满足建设单位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能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适用性、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和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与环境的协调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到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人、机、料、法、环。人员素质、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工艺方法、环境条件都影响着工程质量。质量控制要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动用及缺陷维修等全过程。它主要包括组织设计方案竞赛与评比,进行设计方案磋商及图纸审核,控制设计变更;在施工前通过审查承包人资质,检查建筑物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实施质量预控;在施工中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序成果检查认证,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以及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四、合同管理合同是工程监理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订立合同是为了证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货品或者劳务,它是订立双方责、权、利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项目监理机构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既可视为施工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的手段。因为合同是监理单位站在公正立场采取各种控制、协调与监督措施,履行纠纷调解职责的依据,也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五、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现代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管理是建设项目监理的重要手段。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建设中的信息,严格、有序地管理各种文件、图纸、记录、指令、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完善信息资料和接收、签发、归档和查询程序和制度,才能使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和可靠地为建设监理提供工作依据,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地完成监理任务。六、组织协调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活跃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勘察实际单位、监理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在系统中监理单位具备最佳的组织协调能力。主要原因是: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委托并授权的,是施工现场为宜的管理者,代表建设单位,并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利,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管理。监理人员都是经过考核的专业人员,它们有技术,会管理,懂经济,通法律,一般要比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有着更高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监理经验,能有驾驭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有效运行。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根据有关的法令、法规有自己特定的权利。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组织协调工作,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和对工程中出现问题的不同理解,就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多部门、多单位以不同的方式为项目建设服务,他们难以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冲突。因此,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公正、合理地做好协调工作,这是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七、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总之,建设监理通过对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可以及时纠正发现的错误,提出优化方案;由建设监理协助发包组织招标工作,无疑对招标的质量、合同的质量提供必要的保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监督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承包方的施工保证体系,有效地控制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工程质量、工程变更以及工程施工索赔等,公正、独立地合理处理、协调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分担和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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