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发展,各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上相互竞争,以质量取胜,以信誉占市场,已形成局面。公路施工企业要在强手如林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强化工程管理与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理,才能在竞争中占领市场,站稳脚跟。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健词: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质量管理;监理0前言: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三控制、一管理”,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对于工程监理的三要素(即三控制),从辨证的角度讲是相互对立,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的正常进行。三者之间质量是核心,进度要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费用又为质量和进度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之中,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经过广大监理工程师的辛勤劳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做好质量宣传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质量管理与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搞好制质量管理与监理的―种重要手段。1.1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落实岗位职责进人工地现场后,需认真组织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并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与监理工作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1.2各个单项工程开工前,要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工程施工应知应会教育,并严格考核,做到工程施工严格按设计与“技术规范”操作。通过教育与考核,实行全体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挂牌作业。要组织人员对原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和可能遇到的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并认真进行检查,确定完善后,再进行施工。2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虽然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比较短,旧体制的影响还存在,目前的监理市场还不太规范,一些不利因素阻碍了工程监理制推行的步伐,工程监理还没有完全形成一种规范的社会化运作方式,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业主选择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在监理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暗箱”操作,没有形成一个开放的、规范的、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真正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可能中不了标,而有关系业绩平平的监理公司却可能中标,这也影响了监理的形象和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一些工程项目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监理单位的选择并没有进人市场。一些业主不愿意聘用社会监理队伍,经常自己抽调人员组成部分监理组,实行内部监理,人员不够时再外聘。这样依赖主管部门的“输血”保护,缺少自我“造血”机能,其后果是逐渐淡化了自身的市场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对其他监理单位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不利于监理事业的长期发展:2.2监理公司本身存在的问题许多人认为监理公司投人少,效益有保证,利益的驱动,把关的不严,纷纷成立的监理公司良芳不齐,有的监理单位缺乏质量检测设备和材料试验设备,没有配备相关合格人员,很多工程质量检测结果及材料试验结果仅靠承包商提供,可靠程度低,给工程质量带来了隐患。2.3监理人员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年龄结构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要么是聘用退休人员,年龄偏大,要么是新毕业的大学生,无施工管理经验,真正懂技术,懂管理,年富力强,又具有服务意识的人员很少。未经监理培训无证上岗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水平。个别监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甚至道德败坏,向承包商索要钱物,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形象。2.4监理费用偏低有的工程监理费不到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一,影响了监理单位发展的后劲。有时只能聘用低工资而水平差的人员。监理费用低导致监理单位无法更新维修必要的仪器设备,费用的大部分用来发工资,长期下去势必影响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2.5监理工作的不全面性监理过程中只注重工程质量的监理,而没有把质量、进度、投资三者统一起来考虑。特别是社会监理单位,这一点表现尤为突出,只把工程质量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而忽视了进度投资的监理,认为进度投资事不关己,是业主的事,这样导致工期延长,投资增加,难以及时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对策3.1严格审查资质监理公司成立时,主管部门应对其所具有的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设备状况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者,决不批准。对已开业的监理单位,按规定期限对其资质进行复查,不合格者,要取消其资质。这样,可以保证监理行业的总体素质,调控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结构。3.2在规范监理招投标工作中形成真正的竞争对于业主,选择一个信誉好,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监理单位,是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选择施工单位基本上采用招标形式,同样,选择监理单位这一方式也是行之有效的,应逐渐推广,这样做对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避免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逐渐形成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好局面。3.3加强法规制度建立,明确监理职责监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交通部目前制定了一些行业标准和规范,如(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等,但还不全面,还应制定监理工作招投标管理办法,监理单位注册登记制度等文件,明确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权益和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对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做了规定,但未具体化,应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而不是单纯的质量监理,还应明确奖惩措施,对于违纪违规人员应规定终生不得从事监理工作。3.4适当提高监理费用我们应认识到,监理工程师运用他们的智慧,经验,知识,提供的是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将使业主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远远高于其支付的监理费用。目前监理费用偏低,应适当提高。3.5队伍建设正规化交通部每年应组织一次全国统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监理工程师队伍,而不是采取现行的申报审批办法。4改革措施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把公路工程监理全面推向市场,使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成为市场经济中经济契约关系,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规范市场,监督市场。4.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4.2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4.3公路工程监理机构要独立化一个人不可能把自己举起来,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这样,监理机构与建设部门的关系,既不能是附属型的,也不能是连体型的,而必须是分体型的,二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该是互不牵涉的各自独立的关系,在工作上应该是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相互制约又相互协作的关系。基于,必须痛下决心,坚决把受制于公路建设部门的公路工程监理机构独立出去这是最根本的一点,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措,实际工作中的监理都将是苍白乏力的。5、结束语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任何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质量隐患。所以要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下功夫,把功夫用在平时,用在日常质量管理与监理中。平时严格要求项目中的所有工程技术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形成一种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的良好工作习惯,以良好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优质公路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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