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本文介绍了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1、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土地整理项目。
1.2建设性质:基本建设,土地整理。
1.3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刘营子村。
1.3.1地理坐标:东经117°50′08″—117°56′39″,
北纬43°30′41″—43°33′29″.
1.3.2项目四至:东至林西边界,南至杨家大院和杨树林自然村,西到热水开发区,北至集通铁路。
1.4建设期限:项目区建设工期为14个月,跨年度实施,开工时间为2009年3月—2010年5月。
1.5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整理面积为1328.35公顷(19925.25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184.68公顷(2770.2亩)。新增耕地率达到13.9%,涉及到主要工程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路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工程。
1.6工程投资:总投资为2188.09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1.65万元,亩投资达到1100.00元。
1.7建设项目的目的: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质量和能力,充分发挥土地的有效生产作用,最大程度、最为科学、因地制宜的改善土壤条件,体现现代农业用地可持续生产水平。通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有力的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提高土地综合效益,提高当地农业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三赢”,为未来现代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2.1质量目标: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质量达到有关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要求。
2.2进度目标: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控制工程进度达到实际工期,符合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2.3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以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控制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组织
3.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赤峰市国土资源局
3.2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项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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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森宝根云生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3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地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4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赤峰市巴林左旗森宝根云生态监理公司
3.5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单位:赤峰市质量检查站
3.6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1)第一标段:内蒙古天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标段:通辽市科左中旗江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3)第三标段: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水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第四标段:赤峰市巴林右旗水电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监理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
4.1监理工程范围: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刘营子村1328.35公顷耕地范围内的:
(1)土地平整工程:(2)农田水利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林工程及机电井配电线路等其他工程。
4.2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2.1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平整173.58万立方米。
(2)土地翻耕184.68公顷。
4.2.2农田水利工程:
(1)新打机电井86眼,旧井配套3眼;
(2)井房89座;
(3)管道134249.2米;
(4)给水栓1656个;
(5)涵管桥44座;
(6)斗沟18046.3米;
(7)农沟35670米;
(8)排水井89座;
(9)高压线路22400米,低压线路18800米;
4.2.3田间道路工程:
(1)新建田间道路13275米;
(2)改建田间道路3545米;
(3)新建生产路26190米;
(4)改建生产路1950米;
4.2.4农田防护林工程:
乔木栽植7.46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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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森宝根云生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2.5设备购置:
(1)水泵89台;
(2)变压器45台;
5、监理工作主要依据
5.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10)《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农田、基本草牧场保护办法》
5.2规章、政策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5.3行业规范、技术标准
(1)《国家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4)《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施行)》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GB/50164—92)
(11)《机电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12)《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SL/T50363—2006)
(1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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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森宝根云生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5)《水闸安全鉴定规范》(SL/214—98)
5.4相关设计文件、合同文件
(1)《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书》
(2)《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书》
(第Ⅰ标段、第Ⅱ标段、第Ⅲ标段、第Ⅳ标段)
(3)《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土地整理项目设计报告(修改稿)》
6、监理组织
6.1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为合同约定监理单位,负责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整、工资发放、结算监理费、监督指导监理工作、配备监理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等后勤保障措施及监理机构撤出后的其他监理工作。
6.2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由监理单位组建并依据合同的约定于监理合同签订7日内选派进驻施工工地现场。
6.3监理机构人员构成及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为该项目的监理部,监理部下设监理组和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6.3.1监理机构基本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施工承包人和设备材料供货人;
(2)审核施工承包人拟选择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文件;
(5)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6)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7)检验工程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8)处理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9)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11)参与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2)主持施工合同各方关系的协调工作;
(13)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
6.3.2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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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森宝根云生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日志;
(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7)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竣工移交书》;
(9)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
(10)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
(12)主持整理并移交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6.3.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兼任监理组长工作;
6.3.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审批承包单位移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主持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
(3)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移交书;签发重大变更和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3.5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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