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安全监理,做好安监工作

本文介绍了重视安全监理,做好安监工作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摘要:本文简述近些年国内逐渐重视监理安全责任的现状,提出安全监理的不可忽视性,强调重视安全监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养、做好日常工作、引入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等手段,降低监理安全风险,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关键词:安全监理;安全监理责任体系;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0引言
早在2004年,国务院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监理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但是,《条例》中并未出现有关监理安全责任处理的具体规定,刑法上也没有任何对监理人员负有施工安全监管责任的定罪条文,未能引起业内足够的重视。直到2005年,北京西单西西工地“9·5重大事故”发生后总监和监理人员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才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业界对安全监理的重视和反思。时至今日,监理人员被追究安全责任的案件已经不再是个案,国家在法律条文中对监理安全责任方面的规定逐渐增加、细化,监理业已经无法回避安全监理这个重要的责任。正视安全监理,正确理解监理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才是监理人员在面对安全监理问题时的正确态度。
1重视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虽然我国的安全监理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发展过程中,对于安全监理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我国相关法律条文间也仍存在冲突,如作为《条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监理的任务仅仅是三大目标(投资、质量、进度),未要求安全监理,但从国家近几年的政府行为和法律修订倾向可以肯定,安全监理是必然的趋势。不能再沿用以前的思路,单一地将安全工作归为政府职能,而应依照新的法律规定正确认识监理应负的责任,将安全监理纳入监理工作中。
2完善规章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是落实监理安全工作的前提和根本保证。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体系,不能认为在项目上配置了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就可以开展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国家要求监理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使项目总监为首的项目监理部中的每个岗位、每位人员均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每个人员都清楚自己所承担的责任,通力合作,完成监理任务。
监理企业要制定企业层面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督促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制订明确的工作程序。
3提高人员素养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必须依靠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有效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顺利完成各项监理任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首先要对相关法律有正确的认识,对涉及安全监理的有关条文认真学习,细致分析,明确法律对安全监理的要求、约束和处罚力度,才能在工作中摆正自己,抓住重点。同时,监理工程师不仅仅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除了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经验,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监督承包商的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不仅仅是避免安全监理责任事故的发生。
监理企业可以通过宣传教育、专家培训、业务学习、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法制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监理安全业务素质。
4做好日常管理
监理安全工作的成果主要通过安全记录来体现,应要求安全监理人员及时、全面、真实地记录并留存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并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为责任划归的书面依据。
做好审查工作,包括方案审查、资质审查、文件审查等,特别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作为管理重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做好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商按标准、规范、项目制度、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消除。
严格按有关要求督促承包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加强监督,推行标化管理。
5引入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从近几年国内安全事故处理案例看,目前监理单位在事故中负有的安全责任几乎等同于施工单位。不少事故的处理实例结果说明,目前监理已实际承受着巨大的安全生产压力,承担难以接受的安全生产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监理的安全控制比质量控制承担着更大的风险。[2]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理行业在新的形势下亟待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监理企业应对各种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确定安全监理工作重大危险源,并制订应急预案。应运用目标管理、动态管理方法,将风险控制工作落实到人。可以采取措施将安全责任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担,如:购买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但是应当强调,保险这种风险转移形式解决的是经济赔偿这种民事风险,对于行政风险和刑事风险,不能被转移。
综上所述,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逐渐步入法制约束阶段,安全监理责任逐渐成为法律中的明确规定并且越来越细化,已经不可回避。只有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依标[2]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科学、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做好日常管理,才能降低安全监理风险,顺利完成安全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公布.
[2]肖琪峰.《谈工程监理安全风险的防范》,广东监理,2009年第2期.
[3]鲍文圣.探析施工监理质量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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