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个新兴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应运而生,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有关行政制度、法律、法规虽相继出台,且国家已经明令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体制,但个别人对监理行业还是没有充足的认识,从而导致目前的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也主观或客观地制约着建设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与开展,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对建设监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当前监理工作的现象与问题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是一种没有形成社会化发展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1.1监理过程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以及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局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这就造成监理人员要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战线较长,技术复杂、要求程度相对较高,影响因素相对也较多,很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1.2监理所处的工作环境错综复杂,任务繁重,步履艰辛1)设计环境,目前监理所得到的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周期不够,其深度往往达不到精度要求,“错、漏、碰、缺”等现象比较严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有来自设计的,也有来自业主的,对于这些情况监理无权作主,导致工程完成后设计变更量很大。2)业主环境,业主(建设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的委托人,通过监理合同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交给监理单位负责,以期用最小的投入求得最大的效益。由于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通常是由业主(建设单位)一家说了算,使得早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很难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业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有的认为是“多此一举”,有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有的把监理仅仅当作是检查质量的工具,即使被授予了“四控制”的权力,在实际监理工作操作中也要领会业主的“意图”,看其脸色行事,常常受到他们的控制和左右。虽然目前这种情况已不多见,但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观念目前仍在影响着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在规模较小的工程建设管理中显得尤为突出。在某些工程建设中,业主(建设单位)经常以自我为中心,无视行业规范的要求,以地方性的行政法规代替国家有关法律条文,甚至用不成文的“地方惯例”来决定工程上的许多实际问题,使得承包商步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工程效益明显下降,而监理单位却被推出来做造成不良后果的“替罪羊”。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对工程质量、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出了问题找监理,有了利益避监理”。2、解决现存问题的途径与对策初探建设监理行业所出现的上述现象与问题是监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如何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如何制定相应的对策避免其再次发生,达到由乱到治的目的,从而保证并促进建设监理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2.1应提高建设领域各方,尤其是业主方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解与认识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会使建设各方对建设工程监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认识,从而在实际行动上做到心甘情愿地委托有实力、信誉好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而不必再劳神费力组织另一套班子管理工程。要理顺建筑市场应先着重抓项目法人制的推广、落实,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2.2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监理单位还应加强自身的建设。2.2.1科技创新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在陈旧的检查方式上停滞不前,是与现代社会科技飞速发展不一致的,必须与时俱进,在科技上不断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2.2.2以人为本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要想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并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重视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培养,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3建设方主管人员资格准入制现阶段在建设领域中,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已经建立了资格认证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这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的从业素质,但对建设方从业人员的要求还是空白。应建立建设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这样,方可有效地提高建设方人员的综合水平,尽可能消除建设方工作的盲目性。结束语我国的监理制度是在吸取了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西方实施监理制度的前提是法制相对健全、生产力发达和市场经济发育较成熟,而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法制建设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是发展中必然遇到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扶持。我国已加入WTO,要适时抓住机遇,迎接来自世界范围的挑战。国外的咨询和项目管理公司已经进入我国,面对强大的对手,我国建设监理业,如何解决现存的问题,更好地迎接挑战,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任重道远,只有在社会有关各方的关心支持下,群策群力地排除各种障碍,才能得到长远有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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