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十不吊”原则是什么?

  1. 超负荷不吊;
  2.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4. 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5. 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
  6. 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
  8. 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 5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
  10. 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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