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广场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介绍了绿地广场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一、临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装部分);
4.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6.绿地广场工程临电施工方案。
二、工程用电概况及特点:
本工程位于延安西路1201号,为一幢二十七层酒店式公寓楼。地下室一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33738m2。本公寓按防火分类为一类建筑。消防排水泵、消防泵、消防电梯及疏散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生活泵、生活电梯为二级负荷,其它为三级负荷。有一台塔吊、二台施工人货电梯、砂浆拌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电焊机、高压扬程泵、振动机、空压机、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及现场施工采用的各种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最大施工用电量为400KVA。现场用电为三级配电。电源线以电缆埋设和围墙上角铁桥架铺设为主。
三、临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局部地段电源电缆采用架空布设时,电线立杆的间距应控制在20~30米以内,并在穿越道路时电线的净空架高不低于6米。
2.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3.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与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的保护零线连接。
5.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6.施工现场所用电气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9.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0.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米高度至地下0.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重距地不得小于2.5米。
13.市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的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7.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片)。
18.地下室安全电压为36伏。楼梯照明每单元为一路36伏低压线沿楼梯间随结构跟上。
19.所有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并装置二级漏电跳闸保护器。
20.施工现场严禁花线、塑料胶质线做拖线想的电源线,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及民用塑料壳拖线板。
2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上岗的专业维修电工进行。
22.塔吊应遵守安装验收后使用的制度,避雷接地装置正确,性能良好,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2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潮、防尘、应设在干燥场地,不得设在液体喷溅和易受外来物撞击的场所。装设应端正牢固。
24.焊割作业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焊接现场及分路电箱、分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5.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TN-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6.施工外用人货两用电梯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人货两用梯轿箱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连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27.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28.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必须设置防护罩。
29.工地民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炊具和电取暖器,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使用拖线板的电源线材料规格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四、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程序及制度措施:
1.审查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4.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用电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复核施工单位对用电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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