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职责

本文介绍了监理机构职责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工程部职责
1)、指导、协调全线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特点,制定或补充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规定、方法和检验表格的格式。
2)、组织全线有关工程技术、工程质量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3)、审批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以及承包人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申报的其它报告,协同合约部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4)、严格按规范要求精度监督并复核承包人定线放样,审查承包人测量内、外业的成果和道路及结构物几何尺寸、标高等。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测量仪器的精度及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按期进行标定。
5)、解决施工中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审查与处理工程变更。
7)、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
8)、督促承包人建立与健全质量自检系统。
9)、审查驻地监理办有关材料、试验、测量控制与管理工作方案,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10)、抽查工程质量,掌握全线工程质量动态。
11)、统一各种质量成果报表、管理好承包人及驻地监理办报送的各种质量成果报表、技术资料、工程图片和计划统计方面报表等资料,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变更等章节的内容;收集整理其他部室(组)编写的监理报告中其他内容的资料,负责编写监理方面的各种报告。
12)、参加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3)、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14)、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部分的审查工作。
15)、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约部职责
1)、协助业主并参与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全线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对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同工程部审查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
3)、审查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检查驻地监理办报送的工程计量证书及月支付证书,审查和修正月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
5)、协助总监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延期与费用索赔,报业主审批;
6)、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证书的格式,指导各驻地监理办具体实施。
7)、按期提供报业主及有关单位的报表和监理报告的基础资料;
8)、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计量支付、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章节的内容。
9)、参加现场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0)、负责施工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工作。
11)、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中心试验室职责
1)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交流;
2)检查各现场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3)管理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4)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书面确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自检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
5)对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技术的特殊项目,而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的标准可循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
6)承担工程的重要材料试验(如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配合比、钢筋、钢绞线及土的承载比试验等)复核承包人所做的各项标准试验;
7)协助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如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路基填筑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
8)对不能完成的复杂试验检测项目,委托经业主同意的、具有交通行业试验资质且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完成,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试验检测过程,并对试验检测结果予以签认;
9)编写监理报表中有关试验、质量检验等章节的内容;
10)参加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1)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织总监办人员完成总监办承担的各项工作;
2)、主持总监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主持制定施工过程的监理细则;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负责组织审查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报项目管理处处理;
4)、对合同文件中含糊不清的地方进行解释,必要时报项目管理处处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工程开工令;
6)、审查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安全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定(修改)意见;
7)、巡视工地,检查各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定质量验收单,组织或参与施工管理部的联合办公会议,审查中间计量证书和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审查分项工程计量证书;
8)、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达到合同要求;
9)、决定并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退场令等各种指令;
10)、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它函件,按规定程序报送项目管理处;
11)、审查工程变更,签发工程变更令、审查变更工程的单价;
12)、主持工地例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各合同段承包人之间的施工纠纷,协调承包人与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
13)、协助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征地拆迁部制定和落实设计出图计划、征地拆迁计划、材料供应计划;
14)、会同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5)、执行项目管理处发出的工程管理业务指示,与项目管理处各部门保持工作上的密切配合;
16)、落实有关部门及项目管理处有关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17)、监理合同中要求的其他职责。

副总监岗位职责
(1)协助总监进行总监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总监、合同授予的权力和义务,全面监督和管理各标段的工程施工;
(2)指导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编写;
(3)指导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工作;
(4)在总监授权的情况下,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重要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变更方案,审批承包人的延期与费用索赔;
(5)审核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实施;
(6)组织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在总监授权的情况下,签发由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和资料等;
(8)协调各方的关系,主持总监办工作会议;
(9)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分管总监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主持审核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计划、总体施工方案和开工报告中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主持召开总监办的安全工作会议。
3、指导驻地监理、安全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各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各分项工程监理细则中安全部分的内容。
5、组织安全监管部部长、安全员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并制定应对措施。
6、巡视工地,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
7、对总监办的安全监理工作定期检查、并经常巡视工地进行指导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8、协调承包人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合约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办所辖各合同段结算工作,初审各种支付证书,综合整理计划、统计资料,编写计划统计报表和每月监理报告;
2)、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初审变更工程的单价,提出变更工程的初步估价;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拟定向项目管理处的报告和处理承包人函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4)、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呈报工程进度报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和合同担保等事宜;
5)、负责收集汇总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项目管理处;
6)、负责往来文件保管,做好归档工作,负责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监理日志的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7)、监督总监办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保险项目的索赔认定;
8)、协助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计划;
9)、会同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月报;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验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办所辖合同段的材料质量控制和承包人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配合协调;
2)、试验监理工程师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必须服从监理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试验监理工程师同时是监理中心试验室的成员;
3)、组织、主持并参与需在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的各种试验项目,并负责收集整理试验结果;
4)、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开展试验工作,经常跟踪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过程;
5)、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机械的调校和运转,检查其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7)、负责管理总监办和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并分别建立试验档案;
8)、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在监理中心试验室登帐、归档;
9)、负责安排检查、指导试验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10)、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的工作;
11)、填写工作日志,并检查试验员的工作日志;
12)、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参加设计方对承包人的交桩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对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审查承包人的放线、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2)、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需要在图上标明;
3)、不断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
4)、审查承包人的检查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认,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5)、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参与现场联合办公,做好土、石方界定工作;
6)、参加联合办公,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
7)、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精度;
8)、对检查测量成果(含测量数据、计算结果)负责,并随时接受项目管理处的监督;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履行环保监理职责;
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
3)、完善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会议制度、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与报告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函件来往制度、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奖惩制度以及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4)、做好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的水土保持,控制施工噪音、防止污染措施等;
5)、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6)、参予工地例会,通报阶段环境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具体组织安全监理工作,落实现场安全生产任务;
2)、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2)协助项目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3)协助项目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4)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提出;
(5)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6)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9)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0)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11)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3)、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3)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应及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生产经费与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经费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监不予签认,并向项目管理处报告;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有关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全面、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和准确及时地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配合承包商对桥涵位置、地形、水文及防护工程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初审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开工申请报告,报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审批。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本项目的施工、竣工及变更设计图纸;及时了解施工中发生的干扰、合同纠纷等问题,并根据合同条款认真核实,签署意见,报高级驻地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处理。
4.坚持经常性地现场检查和监督,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严把质量关,及时进行质量抽检,确认工程质量,对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5.按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的清单,签署托付证书,并按规定吴报和管理监理报表。
6.负责组织和指导下属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整理汇总现场监理的资料和档案。
7.定期或不定期向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工作,接受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指导及交办的其它工作。

道路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有关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全面、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和准确及时地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配合承包商对路线的施工放样、构造物的位置进行全面的复查。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本项目施工、竣工、变更图纸,及时了解施工中发生的干扰、合同纠纷等问题,并根据合同条款认真核实,签署意见,报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处理。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申请报告,报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批准后,现场监督计划和工程的执行,分期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项目的人力、设备、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试验资料、工程设施等,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及时进行质量的抽检和确认工程质量,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6.按时审核承包商提交本项目竣工工程量清单,签署托付证书,并按规定呈报和管理监理报表。
7.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及制度,应有专职的质量自检人员,对自检人员的资格予以审查,业务上提出要求及指导,对于不称职的可以提出要求更换的建议,报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处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属下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整理汇总现场监理的资料和档案。
8.定期或不定期向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汇报工作,接受高级驻地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指导及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
1、熟悉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有对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的高度责任感,并为业主严守机密。
2、严格按照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等)实施对工程的监理,既要保证业主利益,又要公正合理地对待承包人。
3、廉洁奉公,不得接受业主所支付的酬金之外的报酬及任何回扣。
4、应坚持自己的正确判断和观点,发现业主的判断或决定不可行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劝告,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不良后果。
5、当发现自己处理有错误时,应向业主及时承认错误并提出改正意见。
6、作为工程监理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承包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等经营销售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兼职。
7、不得用谎言欺骗业主及承包人,不得伤害、诽谤他人名誉,藉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监理工程师注意事项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人员最基本的准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执行合同中要熟悉合同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能及时发现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和施工能力进行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上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通知承包人,然后采取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阻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的下达暂时停工令,进行整改。
8、质量的优劣要以试验检测数据为依据,并根据规范要求对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后,才能做出判断。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告诉承包人进度是否令人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依据证明并令承包人信服地了解进度已经滞后,必须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检查一次承包人的人员、机械变动,材料供应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监理人员在管理合同时需要有多方面的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避免因发布不符和合同规定的指令,而导致增加额外的费用。
13、监理人员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调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无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指令。
14、监理人员不能行使业主所授职权范围外的任何权力。
15、每日做好监理日志、掌握工程动态。

工地廉政建设规定
1、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2、不得在施工单位或个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3、不得参加施工单位或个人超标准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不得接受施工单位或个人赠送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得与施工单位或个人串通一气,做出有损国家和业主利益的事情。
6、不得利用施工单位在程序及工程质量的失误和缺陷进行索、拿、卡、要。
7、不得接受任何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8、不得成为承包人、设备制造商、材料供应商的合伙经营者,不得从事与工程有关的中介活动。
9、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咨询顾问,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10、总监办及各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指令,驻地监理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否则将按殉私舞弊论处。
11、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参加总监办组织的廉政建设方面的所有学习和活动。
12、总监办成立廉政建设纪检小组,并设立举报箱,随时接受施工单位和广大人士的举报和监督。
13、廉政纪检小组的设置:
组长:副组长:
组员:总监办各部门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各监理组组长

本文由监理老兵发表,不代表爱监理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ijianli.cn/1851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监理老兵的头像监理老兵普通用户
上一篇 2011年7月22日
下一篇 2011年7月2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