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寻租行为及工程监理研究
学位申请人:周奇康
学科专业:MBA
指导教师:张子刚教授、博导
I
摘要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
用。由于建筑市场的普遍的寻租行为,影响了国民经济和投资效益,加大了企业
经营成本与风险,更导致整个社会资源使用效率低下。
本文的选题,前人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本文的独特性在于:本文结合作者
近10年在建筑行业的经历,通过对建筑行业的具体的环节(规划、设计、投标、
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等)寻租行为的分析,试图应用博弈理论构造一个博弈
模型,把寻租者作为经济人,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来考虑,揭示寻租者的寻租
内在动因。其目的是对目前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寻租行为,能从制度上找到一个
较满意的防范措施。另外,本文对建筑市场的混乱、寻租行为做了经济学的分析,
其中用到了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的观点,并据此提出了抑制寻租行为的要点
和举措。对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作了一般的介绍,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引入中
国以来,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
益显著。本文对监理工程的两种通用管理模式也做了介绍。
此外,本文还重点分析了建筑监管监理的实际流程,同时给出了一个具体的
三峡工程建筑监管实例,希望对建筑监管单位有所启示。
关键词:建筑寻租行为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监理流程
III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
1概述.......................................................................................................1
1.1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2
2建筑工程寻租行为分析......................................................................6
2.1建筑业背景概述..............................................................................6
2.2建筑工程的主要环节的寻租行为..................................................8
2.3从博弈看建筑工程的寻租行为....................................................13
3建筑市场及工程监理........................................................................17
3.1建筑市场的经济学分析................................................................17
3.2抑制寻租行为的要点与举措........................................................20
3.3监理工作流程与委托代理链........................................................21
3.4工程项目管理模式........................................................................22
4三峡建筑工程分析实例....................................................................25
4.1概述………………………………………………………………25
4.2工程建设中的“四制”................................................................26
4.3工程建设中的项目管理................................................................264.4工程建设中的“三控制”............................................................27
4.5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29
4.6安全管理.........................................................................................33
结束语...................................................................................................36
致谢.......................................................................................................37
参考文献...................................................................................................38
6
2建筑工程寻租行为分析
2.1建筑业背景概述
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7%,从
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4.8%。
2003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带动了各项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2003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
资3900亿元,同比增长12%。2003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865
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竣工产值14988亿元,比上年增加1259亿元,增
长9.2%。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全国具
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459亿元,增长
23.8%。
2004年1季度,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增长31.3%。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17460
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54.2%。新开工房屋面积3.05亿平方米,比上年同
期增长25.1%。
按照一般的统计规律,近年来建安费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稳
定在64%左右。在城市化率提高约1.5个百分点、奥运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开发
工程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等因素作用下,200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
预计将达到48%。因此,预计2004年建筑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建筑业总产值
预计同比增长20%左右,建筑业的行业增长景气指数将平稳上升,但是增长速度
将会放缓,略低于2003年。
从建筑需求来看,2004年除了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需求热点,
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建设、工业建设、城市间道路交通建设将成为突
出的亮点,建设需求将在保持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的同时,趋于向次中心城市转移,
向城郊转移,向乡间转移。
我国现有的各种建设工程技术法规大约有3500项,要求强制执行的有2700
多项。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存在制定、实施、修改方面透明度差、强制性标
准范围过宽、数量过多等问题。而且,由于基本建设投资由过去国家单一主体向个小项目,然后直接发包,或者以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当然,工程承揽者也
会投桃报李,把大工程中的小项目如绿化铺设等让给建设单位的“掌权者”去做。
这种默契与直接收受金钱贿赂的风险相比,可谓是小多了。
2.2.5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环节的寻租行为
在建筑材料的采购环节上。建筑材料市场放开搞活以后,市场竞争日趋剧烈,
某些采购人员收受供货方的贿赂后,抬高材料价格,从中捞取好处。如某经济发
展公司副总经理,利用其负责该公司购买有关基建工程项目的钢材等业务之工作
便利,收受他人送来的贿赂款数万元。此外,有些建筑单位主管人员,虚报、冒
算建筑材料,加大开支,从中大肆贪污侵占。如某开发区建筑公司原一经理,利
用其负责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工资发放表、套开发票
的方式,非法侵占工料款数十万元。
2.2.6建筑监理环节的寻租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许多中介机构已经承担了大量原先由政府承担的
管理职能,因此依法加强对其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监理人员的寻租行为主要表
现在工程量的签证,和工程进度款的拨给上。虽然工程量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
拨给,还要有业主同意才能生效,但监理人员无疑是第一道关口,拥有一定的权
力,也就有一定的寻租空间。一部分监理人员就利用职权,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如报纸报道,长江某处防洪工程,要求往长江里抛填片石,因为事后很难复查,
工程量必须现场记录。有监理人员就利用职权,和施工单位勾结起来,虚报工程
量。
2.2.7验收环节的寻租行为
在质量验收环节上。建筑质监部门作为政府权力的代理人,行使建筑市场监
管职能,其失信行为引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大量的腐败案件。
某些建筑单位为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向施工管理等有关人员和部门行贿。
建筑监管部门的某些人员,在工程完工评定质量等级时,利用职权对施工单位吃
拿卡要。致使工程等级向上或向下浮动一级。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寻租行为的本质是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目
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产权不明晰给机会主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机会
主义行为倾向是指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
包括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的目标对信息加以隐藏和扭曲。如果交
易仅仅建立在承诺的基础上,未来的风险是很大的。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
产权不明晰,个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可能从企业的信誉中获利,出于
机会主义的动机,只要能谋取自身利益,就没有讲信誉的积极性了。我国建筑市
场的种种寻租行为,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在合同签订后违
背承诺,拖欠工程款,不注重工程质量,力图逃避责任等等就是机会主义行为和
产权不明晰的结果。
从制度经济学看,尽管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根除,但是可以通过制
度创新和加强制度约束来最大限度地遏制当事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2)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是建筑市场失信的根源。社会分工和
专业化的不断发展,使得绝大多数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息日益不对称,建筑市场
亦是如此。一般情况下,市场中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同的:一方对自己的
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及其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在交易
中处于优势地位,趋利动机往往诱使其采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而另一方则较
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情况,在交易中处于劣势,他担心对方会损害其利益,从而
在交易中往往趋于谨慎。
在合约签订之前,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建筑市场的逆向选择。例如在招投标过
程中,投标方在过去有违约的“前科”,但招标方对此并不了解;而招标方在过去
有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投标方也不知情。这样很容易产生逆向选择。近年来,建
筑行业中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建筑企业在投标中竞争不过水平低的企业,建筑工
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逆向选择的结果。
在合约签订之后,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建筑市场的道德风险行为。例如工程签
订合同后,承包商或监理单位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可能不重视工程建设的质量,
不按要求施工,或者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从而损害业主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道德风险行为。
19
对于“逆向选择”,重点在于建立“信号传递机制”,尽量使交易各方掌握的
信息对称起来。对于“道德风险”,重点在于建立“激励机制”,使守信者得到奖
励,失信者得到惩罚。
(3)从博弈论角度来分析:
根据博弈理论,建筑市场交易双方选择守信还是失信,有个双方博弈的过程。
在博弈过程中,交易双方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权衡守信行为与失信行为所产生的
效用大小,依据自身行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自己的战略。
以业主和承包商为例,假设博弈双方的效用矩阵如下:
表3.1业主与承包商效用矩阵
从上面的博弈矩阵可以看出,如果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只进行一次博弈,且双
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总是从自身的角度寻找最优策略,只要给定对方的战略为
守信,不守信战略的效用最大,双方都这样选择,但最终博弈的结果是(b,b),
即纳什均衡解。在信息传递不畅的环境下,矩阵中(不守信、不守信)策略对双方
都是占优战略。
如果进行重复博弈,双方就有建立恪守的积极性了。一般而言,只要其失信
的短期利益所得小于长期利益损失,他不会选择失信,这也是建筑市场交易得以
正常、顺畅运转的前提。并且博弈重复即交易的次数越多,建立信誉的积极性就
越大,信誉的净收益随交易次数的增加而上升,双方博弈的结果则由(不守信,
不守信)转为(守信,守信),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由于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市场中的经济人提供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
重复博弈的规则,因而明晰的产权界定和保护是建筑市场交易双方诚实守信的必
要条件。产权问题属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范畴,这里不展开分析。
根据博弈论分析,在一个市场监督机制不全,信息传递不畅的环境下,建筑
市场交易双方总是从自身的角度寻找最优的策略,从而形成一个纳什均衡状态,
承包商
守信不守信
守信a,a小,大
业主不守信大,小b,b(均衡)20
即双方都失信。如果建立一种机制,使失信受损,守信受益,这时,最优策略则
是守信。
通过以上三方面分析可知,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建筑市场良好的环境客观
上需要一套规则和制度,使交易行为透明,信息高效传递,从而节约交易成本,
并通过规范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来实现对交易中行为的有效约束。建筑市
场急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
3.2抑制寻租行为的要点与举措
据以上的分析,提出抑制寻租行为的要点与举措: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对失信行为
的双重惩罚机制,切实保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为建筑市场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建设领域应根据国家法规,结合行业特点,颁布和实施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建筑
市场法规建设需要一个反复讨论、研究、出台,并逐渐完善的过程。
(2)加强和完善信息的披露。尽可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增强信息的透明
度,是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秩序的关键。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努力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联合征信制度、公示
制度和评级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红名单和黑名单,有奖有罚,真正提高市场
主体守信的积极性。目前要做好的是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记录以及相关信息的公
开,形成信息查询平台,增大信息的透明性和对称性。
(3)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机构。要借鉴国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经验,参照
我国社会体系试点和示范的经验,大力推进和发展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主要
包括征信、资信评级、工程担保和保险等机构。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中介服
务机构的规范与管理,通过登记、备案、监管,建立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市
场准入、清出政策,并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融合,实现信息共享,为建筑市场交
易提供高效的服务。
(4)注重建筑市场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加
强管理和防范意识,强化个人特别是各级政府公务员、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中
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观念,让“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5)处理好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定位问题。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21
成熟,目前建筑市场制度建设需要政府来启动和推进,但要有长期规划,分阶段
实施。当然,守信也应从政府自身做起。在制度建设中,政府应以信用为立法基
点,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和推动市场化,推动与制度建设相关的机
构和部门加快改革步伐。
3.3监理工作流程与委托代理链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
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8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
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
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
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
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
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
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监理单位参与
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
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
向完善、成熟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
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
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
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
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
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监理接受业主的委
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
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
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
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负责,监理的一切活动必22
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质量、进度、造价)为
目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
观、公正。
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也不得签
署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参与承包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活动,他们只
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
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权,认真维
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接受时,可以通过仲
裁、申诉等方式解决。
3.4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以下是在国际上传统的和近年来发展应用较多的一些项目管理模式。传统的
项目管理方式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采用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
各方关系如下图所示。
建筑师的顾问
建筑师/咨询师
进行可行研究,
设计等工作
监理工程师
业主贷款方
业主代表
承包商承包商
分包商分包商分包商分包商
供应商
合同关系
管理协调关系
图3.1FIDIC项目管理模式23
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方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
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
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
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
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
理工作,但在国外大部分项目实施阶段有关管理工作均授权建筑师/咨询工程师
进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但承担业主委托的管理和协
调工作。通用模式的优点是:由于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
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
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
设计-管理模式的实现形式BOT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
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国外私人资本进
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
民营化。它是指东道国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
授给项目公司以特许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
贷款。在特许期满时将工程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模式的典型结构框架如下图
所示。
项目发起人
政府
金融机
投资者
股票、债劵
各种基金
商业银行
出口信贷
项目股本
各债权
人
保险公司
总承包
商
项目公司
监理公司
经营开发
用户
设计公司
分包商
供应商
顾问机构
各综合开发
图3.2BOT项目管理模式BOT方式的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可能代表了我国工程建设将来的发
展方向。
30
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对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技
术与工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提出纠正和处理
措施;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和违反质量技术要求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在授权
范围内行使对质量监督的决策权;在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提出优化设计的建
议。质量总监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专业质量总监的工作,并协助专业质量总监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此外,还成立了参建各方内部质量管理机构: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下
设的各工程项目部代表业主,履行本项目合同以质量监督为重要内容的甲方职
责。中国三峡总公司还在现场组建了试验中心、金结中心、测量中心、安全监测
中心和水文、水情气象中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督。
各主要施工承包单位设立不同层次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专
门负责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签证工作。通过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各级质量目标
和责任。各施工承包单位均建立试验室,承担原材料和混凝土性能等方面的试验
检测工作,为施工质量提供依据。
各监理单位设立专门质量监督机构,以实现统一、规范化的质量管理。监理
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试验室、成立测量队,以满足质量监控需要。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设计院是三峡工程的设计总成单位,对所承担的工
程设计质量总负责,对勘测、规划、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招标设计直至施工详
图设计的全部设计质量负有直接责任。长江委三峡工程代表局是长江委设计院派
出的现场设计代表机构。
4.5.2工程质量控制
三峡工程从四个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了严格管理。
一是工程规划及设计质量控制。
三峡工程勘测设计资料经历多次专家评审,被确认为翔实可靠。可行性报告
于1992年4月3日由国务院提请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初步设计报告于
1993年7月26日由国务院三峡建委批准;单项技术设计共分8项,其中7项设
计已经完成并经中国三峡总公司审查通过。
为保证工程设计质量,设计单位派出现场设计代表,作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服
务工作,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变更或优化设计方案。当由国31
家审定的初步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时,中国三峡总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编制相应的文
件报国务院三峡建委审查批准;重要设计变更由三峡总公司组织各方审查批准;
一般设计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采取设计优化方案及采用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型结构前,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工程技术论证,并进行
必要的生产性试验。
二是设备采购质量控制。
三峡工程的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其性能和技术指标由设计单位研究提出,
经组织国内专家反复审议后确定。所有的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中国三峡总
公司组织采购;国内尚不能制造的设备,如水轮发电机组等,经三峡建委批准,
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制造过程中,中国三峡总公司组织专家或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实行驻厂监造。首批水轮发电机组,由法国BV/EDF公司承担驻厂
监造任务。
三是原材料供应质量控制。
三峡工程建设所需原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均由设计单位提出,经专家审定
后确定。由于大坝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水泥和粉煤灰的技术指标均严于国内外
同类工程。在水泥控制指标中,除强度、水化热等常规指标外,三峡工程特别重
视碱和氧化镁的含量,均高于国家标准。采用I级粉煤灰,需水量比≤0.95,这
在国内外水电工程中是首例。
业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供应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
并将质量控制体系、检测体系延伸到定点供货厂商的产品生产、运输、仓储、调
拨、供应的全过程。水泥、粉煤灰、钢材等必须有厂家的检验报告,其中水泥由
中国三峡总公司委托国家建材中心和长江科学院驻厂检测,承包商、监理单位和
中国三峡总公司试验中心按批次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检,不合格的不得用
于三峡工程。
四是施工质量控制。
三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手段”的程序
化管理模式。完善优化设计,加强技术交底。
通过技术交底和交流,加强和施工、监理及项目部人员的沟通,使设计意图
得到正确理解和执行。32
施工单位认真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做好仓面的施工设计
和资源组织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精心施工。
加强监理旁站,严格质量把关。
各监理部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三峡工地。
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采取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
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作好现场记录;对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严格实
行旁站监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处理。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序不签
字,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项目部现场值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中国三峡总公司项目部人员实行现场
值班制,理顺现场生产关系,协调不同标段出现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依靠并充分
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中国三峡总公司试验中心、金结检测中心、测量中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抽
检复测,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三峡工程质量标准。
对质量问题严格处理,不留隐患。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管会坚持遵循“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
查处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补救施工,做到不留隐患。
4.5.3质量管理措施
为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严格管理,质管会颁布实施《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该办法明确参建各方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对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工
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控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做好三峡工程
的验收工作,质管会颁布实施《三峡水利枢纽合同项目工程验收暂行规程》,以
合同项目验收作为枢纽竣工验收的基础。
施工承包单位参照《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本
单位的质量管理办法,如质量管理责任制、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质量奖惩办法等。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对质量检查验收的工作程序、验收办法及具体实施
细则进行完善、补充,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细则对监理
质量监督控制的内容、程序、标准等作具体规定。长江委设计院编制实施《质量
保证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体系程序作业文件》等一系列质量管理
文件,对专业会签程序、会签责任、会签内容等作详细规定。33
三峡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在现有国家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三峡工程的具体情
况,以合同为依据编制而成的,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生产浇筑、岩石基础开
挖及处理、灌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制造安装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85个
质量检测标准,其它一些标准也将随着工程的进展而陆续制定。三峡工程质量标
准源于国家标准,部分规定又高于国家标准,是一流工程质量目标的具体量化和
重要体现,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重要依据。
4.5.4质量管理成效
1997年11月8日,三峡工程高质量地实现了大江截流。国务院三峡建委三
峡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对三峡工程建设第一阶段(1993~1997年)
作出“工程质量总体良好、满足设计要求,工程建设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并略
有提前,工程静态、动态投资均控制在国家批准初设概算及预算投资范围”的评
价。
1998年,三峡工程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建设。二期深水高围堰经受了1998年
以来汛期高水位的严峻考验,确保了基坑安全度汛,总渗漏量为86升每秒,远
小于设计要求600升每秒,质量优良。截至2001年底,三峡工程单元工程质量
评定121295个,全部合格,优良单元97098个,优良率80.1%,工程质量总体
满足设计要求。
4.6安全管理
三峡工程的安全管理实行由中国三峡总公司(业主)统一领导、中国三峡总公
司工程建设部组织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督管理,施工承包单位等有关合同单位
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4.6.1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1995年,中国三峡总公司设立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位主管三峡
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任三峡安委会主任,另设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
数人和委员若干人,由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三峡坝区工作委员会等单位主
要负责人担任。三峡安委会行使行业管理监督职能。
2001年1月,为加强三峡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中国三峡总公司成
立安全总监办公室。安全总监办公室除配备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外,增加土建、施34
工设备专业工作人员各一名,并且聘请数名专家(含外籍专家)担任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办在三峡安委会和工程建设部的领导下,对工程建设部各项目部的安全
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安全总监的职责是:培训、检查、监督。
4.6.2安全管理职责
业主方的职责:
业主负责统一管理三峡工地的施工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抗
灾等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三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方案
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
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程建设部对三峡工程施工安全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工程建设部下属的项目
部对所管合同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设备部对施工单位的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三峡工程实施日、周、月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施工单位安全员日巡查,专职
安全监理工程师日督查,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周联合巡查,安全总监办组织全
工地月安全检查,安全总监现场随机督查。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包括三峡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特殊情况下召开
的紧急安全会议。
设计单位的职责: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设计单
位把施工安全贯穿设计的全过程,努力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承担委托设计合同
规定的责任。
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接受国家劳动部门的劳动安全卫
生监查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适应三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
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通过颁布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措施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
护制度等,加强安全施工。
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35
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单位通过颁布一系列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安全监理
技术措施、安全监理考核奖罚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监理单位还通过日常巡查、
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立
即加以整改。否则,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发出停工指令。结束语
本文分析了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虽然建设领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还存在
不少问题。横向看,建设领域覆盖面宽,工程量大,几乎涵盖了各个部门。其中
的资金周转数额大、名目多,加之管理不规范,很容易滋生腐败。纵向看,工程
建设过程的环节多、工期长,涉及到的每一个部门、环节都有产生腐败的机会和
条件。
本文构造的博弈模型,揭示了寻租者的寻租内在动因。其目的是对目前建筑
行业大量存在的寻租行为,能从制度上找到一个较满意的防范措施。但是在目前
的中国,我个人认为,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寻租者风险太小,而利益巨大,近
期内很难抑制他强烈的寻租冲动;即使达不到这个目的,能在理论上对大家有所
启示也是好的。其实,该博弈模型也可运用到其他的领域中去。
对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作了一般的介绍,工程监理制度自1988年引入中国以
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
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本文对监理工程的两种通用管理模式也做了介绍,其中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可能代表了中国工程建设
的发展方向。本文另一方面对具体的建筑监管进行监理流程分析,同时给出了一
个本人亲身参与的三峡工程建筑监管实例,希望对建筑监管单位有所启示。
由于本人学识有限,自身经历有限,本文难免存在以偏概全的不当之处,望
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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