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本文介绍了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一般规定
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和《〈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市质监机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具体负责所监督工程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4、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除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注册
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
(2)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
(3)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
(4)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其他文件资料。
2、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在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一并办理。
三、质量行为监督
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时还应抽查以下内容:
(1)施工、监理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的人员配备及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
(2)深基坑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必要时,质监机构应派代表参加设计交底;
(3)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检测要求;
(4)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验收控制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控制点一般应包括:
①基坑开挖前;
②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
③基础施工至±0.00或全部支撑结构拆除后;
④其他验收控制点。
(5)实行监理的深基坑工程,监理未进场不得进行深基坑工程施工;
(6)检测、监测单位与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定点检查、随机抽查和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重点见附件1);
(2)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深基坑工程进行检测,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检测;
(3)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抽查重点见附件3)。
五、验收监督
1、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应对质量控制资料等土方开挖条件进行验收。
2、深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
3、基础施工至±0.00或全部支撑结构拆除后,应对建筑深基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深基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完整;
(3)基础施工至±0.00或全部支撑结构拆除;
(4)检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监测资料完整;
(5)基坑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已处理完毕。
4、深基坑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均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勘察单位、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及监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应形成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表应加盖各责任主体单位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深基坑工程竣工验收三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通知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对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竣工验收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
六、其他
1、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立即向质监机构、安监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除原材料试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试验、钢筋焊接试验等常规检测外,其他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质监机构监督发现建筑深基坑工程有质量隐患或违法违规的,责令改正。出现下列情况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扣分处理:
(1)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进行施工的;
(2)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进行施工的;
(3)无深基坑工程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进行土方开挖的;
(4)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
(5)出现质量事故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
(6)未进行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7)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6、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要点
2、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
3、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附件1
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要点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符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坡度、深度、分步开挖及爆破方法符合设计情况;
2、截水、排水、降水措施;
3、围护结构的变形情况,防止过大变形的措施;
4、围护结构的渗漏情况,堵漏处理措施到位情况;
5、开挖监控情况。
二、支护结构
1、排桩
(1)预拌混凝土、水泥、砂、石子、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桩检测报告;
(2)桩工机械与工程的适应性;
(3)孔深、孔径及相关记录,其孔深、嵌固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排桩的施工顺序;
(5)施工的允许偏差控制情况;
(6)钢筋笼制作质量;
(7)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情况;
(8)非均匀配筋排桩在绑扎、吊装和埋设时,钢筋笼的安装方向符合设计情况;
(9)冠梁的宽度、高度、配筋;冠梁与排桩的连接(浮浆清除情况,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0)微型钢管桩的材料、规格、长度、垂直度;
(11)混凝土试件留置及试件养护情况:标养试件(块)每浇注50m3留置1组,每台班不少于1组,同时应留置适当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2、水泥土墙(桩)
(1)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
(2)水泥土墙布置的形式;
(3)桩径、桩长、嵌固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高压喷射注浆的压力、水灰比、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施工程序等;
(5)水泥土搅拌桩的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
(6)水泥土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宽度;
(7)水泥土桩施工允许偏差;
(8)采用SMW工法(加筋水泥土墙)时,加劲材料的几何尺寸及其定位、垂直度、长度等。
3、土钉墙
(1)土钉、钢丝网、钢筋、注浆材料等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土钉的位置、长度、直径、间距;
(3)土钉与面层的连接;
(4)喷射混凝土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
(5)面层厚度、强度、土钉抗拔力检测报告;
(6)砂浆、混凝土试件按照台班留置,每台班至少留一组试块。
4、锚杆(锚索)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锚杆接头试验报告;
(2)锚杆隔离架(定位支架)设置;
(3)锚杆浆体(水泥砂浆或水泥浆)强度;
(5)砂浆强度试块留置:每30根锚杆不少于1组,每组试块数量为6块;(同条件)
(6)锚杆的锁定拉力;
(7)锚杆的孔位、深度、角度、锚杆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喷锚厚度及强度、锚杆的应力;
(8)格构梁几何尺寸、配筋、混凝土强度;
(9)锚杆加工质量、注浆方式、张拉锁定、成孔工艺;
(10)相关的锚杆试验记录。
5、支撑体系
(1)钢筋混凝土支撑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钢支撑所用的原材料及配件合格证或复试报告;
(3)钢腰梁与排桩或地下连续墙之间的填充,腰梁与支撑的连接。
6、其他结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三、地下水控制
1、降水、降压是否满足设计施工工况;
2、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水、降水措施是否到位;
3、截水帷幕的质量控制要点参照水泥土桩。

附件2
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
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数量
检测单位
钢筋混凝土桩
完整性检查
抽取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进行低应变检测。
检测机构

当根据低应变检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采用钻芯法进行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检测机构

成孔的垂直度
钻孔桩采用测斜仪测量,其数量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

孔径
钻孔桩采用井径仪测量,其数量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
水泥土墙
成桩质量
开挖检查或钻芯法检查,或用轻便触探法检查。
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

完整性及强度
采用钻芯法检查,钻芯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5根。
检测机构
土钉墙
抗拔力
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在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检测机构

喷射混凝土厚度
钻孔检测,钻孔数宜100平方米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
锚杆
抗拔力
验收试验: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检测机构
支撑体系
焊缝探伤检测
钢支撑的焊缝应抽取总数的20%进行探伤检测。
检测机构

附件3
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设计图纸及地质勘察报告

2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处理、洽商记录

3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4
施工方案、开挖方案、监测方案

5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6

焊条、焊剂合格证

7

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

外加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9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试验报告

10

砂石试验报告

11

12

13
施工试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基坑监测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14

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15

焊接试验报告

16

桩检测报告

17

锚杆(土钉)抗拔力检测报告

18

取芯及混凝土强度报告

19

基坑监测报告

20

21

2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
施工日志

24
工程质量事故汇报及调查处理记录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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