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就监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谈一些体会。
关键词:监理工程工程造价控制作用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主要还是集中在工程的施工阶段。本文就监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谈一些体会。一、监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实施监理的工程中,真正开展项目投资控制的不到30%,也就是说,大部分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的工作还是落在建设单位(业主)身上。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因为一般建设单位不熟悉工程知识,也很少了解工程进展过程中各种技术经济关系,往往只会从财务角度审核工程开支或仅从数字上来审核工程费用,很难有效控制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而工程建设监理作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见证人和专业的工程微观管理者,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和管理经验,把监理工程师排除在项目投资控制工作之外,实际上建设单位(业主)聘请工程建设监理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监理工程师面对项目投资控制却经常是软弱无力或束手无策,具体分析起来,感觉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1、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不少建设单位依然沿用旧的基建管理观念,什么事情都由建设单位来指挥领导,忽略工程建设监理的存在,或把建设监理作为一种形式或摆设;唯恐建设监理对投资进行监控后,削弱了自己对工程的控制权,在国有投资项目上这种现象尤其明显。当然也有些建设单位的领导人,为谋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不想让资金管理公开化,以便趁机捞取好处,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如果赋予他们投资控制的职权,必然会成为这些人的绊脚石。2、监理单位原因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监理人员都是从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转职而来,普遍缺乏经济观念,监理过程中只习惯于运用自己熟悉的设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而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因此在主观上也没有将项目控制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的监理措施中去的意识,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一种错觉,就是监理工程师只能管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如何控制工程造价,那是建设单位(业主)的事情,不把控制工程造价列入监理职责范围也就成了非常正常的事情。3、监理的法律环境原因目前我国在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方面法规、规章上对监理行为尚未有较为完善的阐述,另一方面在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也不存在双方认可的通用规范,(我国尚未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款不具法规的强制性),反映到工程建设监理的地位上,就是一些不平等的监理合同大有市场,而且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授权与被援权关系往往被理解为纯粹的雇佣关系,即建设单位(业主)想让监理工程师做什么,监理工程师就得做什么,建设单位(业主)不想让监理工程师做什么,监理工程师就没有必要做什么。这也是监理工程师迫于业主意图无意于或无力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因之一。二、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导地位的确定,工程监理制在我国的公路建设中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在国内谈起工程项目,人们的偏重点总是工程质量,似乎监理任务的重点性在于保障项目的质量,其实,这是很不全面的,根据FIDIC条款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固然至关重要,但也仅是监理所要保障项目的三大目标(质量、工期、造价)之一,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影响的,从不同的角度来保障业主项目的效率。而其中的造价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进度是否能按时完成。1、设计阶段的监理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地控制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关专家称:如果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就介入的话,一般可排除、纠正80%的错误,但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监理才参与,充其量也只能节约20%的投资。据资料介绍,德国一家大学实验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两个轴接,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不但减少了造价,还在功能上得到了改进,获得了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目前,我国对于在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这一做法还很少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市场。提倡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来控制造价是很有必要的。2、发包阶段的监理(1)认真做好招标文件。现有的建设发包体制是实行招投标制,亦即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同时降低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中,监理公司一般是代理招标角色,代理招标工作中对工程造价控制起关键作用的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包括双方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与设备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与索赔。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其实就是严格的合同管理,也即是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进行管理,因此招标文件要尽可能写得详细、尽可能既有利于选施工单位,也有利于施工造价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工程造价纠纷。(2)严格控制材料等可变价格。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供应对造价的影响很大,应单独招标。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的供应控制主要是价格和质量方面,招标前监理与甲方应深入市场调查,然后定下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其质量,价格档次,由投标单位按要求自行报价,形成投标价格,签定合同时就形成了固定单价合同,这样工程主要材料及大型设备的价格和质量就有了保证。为防止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对其供应的材料应严格检查。3、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主要是处理好拨付进度款和设计变更两个问题。(1)严格控制好拨付进度款。工程监理方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甲方资金,降低投资效益,甚至有的工程进度款超过竣工结算款,施工单位不愿返还或拖延返还超付额,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甚至坏帐损失。二是工程款付得不足或拖欠,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影响施工企业的效益。这两个极端都会影响工程的进展,不利于工程管理,因此监理应重视这个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有许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造价估计过高或过低。解决此问题,除了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要提高外,另外就是最好每个工程应配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因为他们能较熟练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从而较好地处理进度款拨付的问题。(2)有效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使工程造价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圈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费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制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越大。如果在施工中变更,已施工的工程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只有这样对每一个工程的变更都做到严格控制,才能使施工图预算不突破概算,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4、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在前几阶段工作做好的基础上,竣工结算就容易得多了。在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后即可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值=合同价款值+索赔款+违约金。根据FIDIC条款或我国建设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条款和实际合同签定的条款规定:涉及到施工索赔和违约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分清责任,尽量减少索赔,要减少索赔就应注意以下几点: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条款;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工中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跟踪,避免或减少合同外的抽样检验或工程复查引起的索赔;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发现索赔问题及时处理。三、结束语总之,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综合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智力密集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控制造价、管理合同和信息,调解经济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参考文献:1、李薇薇、何英芝、李荣久,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作用《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年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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