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某些分项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质量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根据日常巡查、旁站掌握的情况,结合对工程初验的意见,编写对工程质量予以正确评定的报告。它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客观、真实的评价,是监理资料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质量监督站核验质量等级的重要基础资料。笔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有以下体会: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总体要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反映出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应随工程进展阶段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在工程进展到以下阶段时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地基与基础分部(包括桩基工程±0.01以下的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之后、基础土方回填前,应编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整个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编写主体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工程竣工后、各方组织验收前,应编写单位工程(包括安装和装饰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质量评估意见四个部分。
3.1、工程概况。应说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物功能、结构型式、装饰特色等。
3.2、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文件;(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地方现行标准;(3)国家、地方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等。
3.3、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叙述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及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情况,要着重反映监理工程日常对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核查情况。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还应重点说明桩基的施工质量状况,主体工程分部应增加对建筑物沉降观测对混凝土强度的评定情况,砖混结构应说明对砂浆强度的评定情况。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时,要简述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情况。重点叙述对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观感质量评定等,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装饰工程的质量特色等,此外还应说明建筑物有无异常的沉降、裂缝、倾斜等情况。
3.4、质量评估意见。监理单位应对所评估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有个确切的意见。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对分项工程旁站检查及等级抽查情况评估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单位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主体、装饰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观感质量评定评估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主要质量情况,并应有确切的质量评估结论性意见。
办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程序
(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工商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
3、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4、第一次董事会纪要
5、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会计、工程技术统计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资料:规划局用地中标通知书,购买土地合同或联合开发协议(土地投资方出示合法用地手续)
9、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以上资料按16开标准装订后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报送区建设局城建股,由区建设局转报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作出审查意见,返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逾期未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待定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房地产开发经营权。
(二)办理资质证书应报送以下
1、申请“资质等级”的报告(一式两份);
2、填写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介绍或公司法定代表有委托书;
以上公司材料按16开标准装订,由公司人员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将材料报送区建设局城建设股,由区建设局按规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程序
(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4-6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办公场地使用证明
9、需要出具的其他的有关证件、资料以上材料按16开标准装订,由公司人员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将材料报送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按规定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核准后,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村镇建设“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1、村民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居民委员会意见。
3、乡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核定建筑面积、层数,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审查设计施工图纸。
4、乡镇有民政府审批(核)意见书。
5、乡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控制图(1:500)建设项目所处位置地形平面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6、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划后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建设红线办理开工手续,经现场验收后方可施工。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证程序
(一)到市区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工程报建
报建需要提供资料以下:
1、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书(计划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
2、银行出具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证明(行政部门的项目应由财政部门出具资金证明)
1、建设业主单位组建的负责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名单
(二)报建完成后你应着手以下工作
1、到市规划局、区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将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等资料报送市建设局设计审查中心进行审查(具体审查程序见下一项);
3、进行施工设计;
4、将施工图报区消防大队审查;
5、组织工程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标准施工合同在市建设局或工商局购买);
6、到有资质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委托;
7、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8、和施工单位一道到市建设局缴纳有关费用。
(三)、勘察设计报审程序及相关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程序及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文件或相关设计任务书;
②勘察设计单位及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外地设计单位还应提供单位设计资质副本及复印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及相应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省外、国外设计单位须提供省建设厅的审查入川证明;
③提供本级(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书)及规划意见图;
④提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4套,地质勘察报告书;
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⑥领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纪要、批复”
注:“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对象:主要是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和二级工程(含二级工程)以上的其它投资建设项目。
2、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及资料:
①提供“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纪要”;
②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施工图文件光盘1套;
③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④提供由设计单位盖章及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结构计算书”;
⑤、提供《城市规划建设许可证书》(未经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
⑥、提供《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一式四份;
⑦填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委托书并由建设业主签字盖章;
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度出具审查意见书及结论意见(审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查费)
(四)、当你完成以上工作后,就可以到市、区建设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备齐以下资料:
1、报建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批文(或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
5、消防审核意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招投标站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书(原件)
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书(原件)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及监理合同书(原件)
9、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原件)、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复印件)
10、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11、危险岗位意外伤害保险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2、建筑业企业法人委托书、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登记表(原件)
13、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作业人员名册表(原件)
14、人防结建手续(城市规划区内)(原件)
15、沼气建审手续(验原件收复印件)
16、各种规费缴纳依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注明收复印件的需盖建设单位鲜章
当你领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后,你就可以正式开始施工建设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你一定要依靠工程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
(五)、当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完成施工任务以后,由建设单位单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种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种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算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业主单位应当在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备案办法》的规定,向区建设局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原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原件);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书(复印件);
4、施工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5、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监理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8、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9、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人员签署的验收意见)(原件);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2、招标站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原件);
13、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原件);
14、《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16、沼气办出具的《污水净化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17、城监队出具的城监验收意见(原件);
18、园林处出具的《园林绿化验收合格证》(城区内)(原件);
19、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有关文件。
四、项目经理证书及“九大员”中级上岗证书办理程序
(二)办理项目经理证书需备资料:
1、目经理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技术职称(原件交市建委核试验)
3、项目经理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4、施工员中级上岗证(复印件)
5、二项代表工程竣工验收核定单(审原件、收复印件)
6、项目经理任命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半身免冠照(2寸2张)
(三)申办“九大员”中级上岗证书需备资料
“九大员”是指:施工企业中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财会员、劳资员、计划统计员、机械员。
1、属免试免修范围:
(1)企事业岗位培训免修、免试人员申请表;
(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原件(应与申报上岗证类型专业对口);
(3)申请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成绩(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
2、属新申办“九大员”证书需备资料
(1)四川省建筑企事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领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四川省建筑企事业单位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及成绩(原件);
(3)学员见习满一年以上需持有四川省建筑企事业管理人员岗位见习证(原件);
(4)身分证(复印件);
(5)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由公司人员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将材料报区建设局建管科,由区建设局转报市建管办,经审查核准后,颁发《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九大员”《上岗证》。
五、质量监督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规划批件、施工图(盖审图专用章)、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质监站领取报监登记书,将报监登记书详细填写和相关单位签字并加盖印章。然后核算质监费,收取质监费后指派监督员填写监督方案,作好登记。
六、安全评价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到质监领取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指导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安全责任书和相关资料,将安全报监资料做好送质量监督站安全室审查,合格后安全室主任签字,然后报办公室交安全评价费、安全风险保证金后加盖印章。
七、建设工程招标办理程序:
(一)、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
2、报建表;
3、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备案一览表;
4、工程资金落实证明(银行资金担保书)。
(二)、建设业主完成以上程序后,委托具有工程预算编制资质的单位和取得造价工程师的个人编制工程预算书。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招标文件编制后送区建设局招标站备案,在招标文件备案二日后,才能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1、如果你是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请你实行公开招标,并在新闻媒体发布或刊登招标公告。如果你是非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可以实行邀请招标,但应向投标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2、如果你是自行招标,请你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如果你是委托招标,请你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并请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营业执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造价人员名单和有关证书。
完成以上程序后,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名单送我站进行信用记录审查,待我站确认投标企业和人员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后,发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组织投标企业现场勘察和举行答疑会。
(三)、召开开标决标会
开标决标要“公开、公平、公正”的举行,开标日期、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按建设部、监察部、国家计委、国办发(2002)21号文件所规定应在建设工程产易中心内举行。
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写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开标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过程、评标情况、评委签名以及评标的结果等。
(四)、开标会议结束5日内(节假日顺延),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送我站备案,我站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内(节假日顺延)没有异议,招标人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必须到我站加盖备案专用章。
(五)、招标人应向区建设局招标站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前期备案所收取的资料;
(1)、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盖章);
(2)报建表(提供原件);
(3)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备案一览表(提供原件、复印件盖章);
(4)工程资金落实证明(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书);
(5)自行招标的,需提供招标人自有工程技术、造价工程师等有关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盖章);委托招标的,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代理资质、营业执照、拟派代理本工程的有关技术人员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盖章);
2、刊登招标公告2日前和发出招标文件5日前所收资料。
(1)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原件);
(2)本工程预算编制合同、预算编制书(原件);
(3)招标公告(原件)。
3、举行本工程答疑前所收的资料:
投标企业报名表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名单(原件)。
4、报送评标报告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原件);
(2)评标报告(原件);
5、中标通知书(原件)。
(六)、合同备案
甲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月内,应与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报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办公室备案。
(七)、工程担保
省建设厅川建建发(2004)132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担保种类:投标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等方式(签订合同10日内办理)。
业主支付担保:担保额度为合同价的10%;
承包商履约担保:担保额度为合同价的10%;
承包商为农民工工资担保:担保额度为合同价的10%;
(八)、工程竣工结算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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