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最重要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按合同规定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协调业主、承包单位各方关系,约束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关键词: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0引言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控二管理一协调”,四控即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二管理即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好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①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进行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②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③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检查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⑤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⑥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⑦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⑧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⑨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⑩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交付是不够的,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投资。2.1组织措施①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从投资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②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2.2经济措施①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②进行工程计量。③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④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⑤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与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2.3技术措施①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②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控制的可能性。③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2.4合同措施①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②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2.5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用网络法制定施工计划和控制工程进度,可以使工序安排紧凑,便于抓往关健,保证施工机械、人力、财力、时间均获得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因此承包人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采用网络法确定本工程关键线路是相当重要的。监理工程师除要求承包人制定网络计划外,监理机构内部也要求监理人员随时用网络计划检查工程进度。采用网络计划检查工程进度的方法是在每项工程完成时,在网络图上以不同颜色数字记下实际的施工时间,以便与计划对照和检查。检查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增加,这种情况会使整个工期延长,必须要求承包人对以后的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或增加施工力量、缩短施工时间的有效措施,以弥补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使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保持平衡。第二,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实施时间比计划缩短,这种情况对缩短工期有利,此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整个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和工程本身的需要并与业主协商,以确定本工程有无必要提前完成,并将决定意见通知承包人,不论何种情况都应要求承包人重新修定以后的网络计划,并检查关键线路有无变化,作好修定后进度计划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计划的实现。第三,非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增加,一般情况均有调整的余地,对整个网络计划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超出了非关键线路所计划的时间,而且没有调整的余地,就要检查是否会影响关键线路,甚至使非关键线路改变成为关键线路。如遇这种情况就应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的措施,缩短非关键线路某些项目的施工时间,以保证关键线路的完工仍能满足计划的要求。第四,非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缩短,整个网络计划将不受影响。但应提醒承包人从非关键线路的工程项目中抽调施工力量加强关键线路上工程项目的施工,以达到缩短整个工期的目的。2.6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施工项目合同的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的法律行为。项目经理受承包方委托,按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必须遵守《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规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建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洽商变更关系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施工项目施工阶段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的管理内容一般包括:①项目部必须履行合同的内容。②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方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失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③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建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洽商变更关系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④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项目经理应及时掌握合同变更情况:如工程量增减,质量及特性变更,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施工顺序变化,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将变更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⑤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做的评价工作,内容应包括:合同订立情况评价、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合同条款评价。2.7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①收集并整理相关公共信息,公共信息包括: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信息市场信息以及自然条件信息。②收集并整理工程总体信息。③收集并整理相关施工信息。④收集并整理相关项目管理信息,项目管理信息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项目进度控制信息,项目质量控制信息,项目安全控制信息,项目成本控制信息,项目现场管理信息,项目合同管理信息,项目材料管理信息、构配件管理信息,工、器具管理信息,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项目资金管理信息,项目技术管理信息,项目组织协调信息,项目竣工验收信息,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等。2.8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①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因此全体监理人员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征求业主的同意。②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应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供设计工程师参考、监理工程师无权修改设计,而必须通过设计单位,同时监理工程师应配合设计单位作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③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按照有关的法规及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委托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总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是整个施工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理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地对待每项监理工作,才能使施工正常而有序地进行。参考文献:[1]孙加保.工程建设监理实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2]林密.建设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3]王长永.工程建设监理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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