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介绍了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特点:
本专业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使用安全,符合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规定。
二、工作流程:
阅图→审图→审查承包企业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安装、调试器具合格→施工前材料报验合格→隐蔽工程施工验收→预埋管件检查→穿线及绝缘测试合格→器具安装→器具调试合格→审查试运行方案并试运行→分项工程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遗留问题整改→监理资料归档。
三、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一般规定:
1、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2、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3、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4、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5、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有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建设主管单位发放的许可证书等。
(二)接地装置
1、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经人行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1米,且应采用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2、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米。接地极应直埋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米。接地装置应采用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2)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圆钢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
3、明敷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为0.5-1.5米,垂直直线部分为1.5-3米,弯曲部分为0.3-0.5米。
4、接地电阻测量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三)电线导管敷设
1、金属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当采用镀锌钢导管用以专用接地卡跨接,跨接连线为软钢芯线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非镀锌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跨接地线可以焊接,跨接线直径不小于6毫米。
2、暗配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15毫米,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
3、绝缘导管敷设应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应采用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四)电线、电缆的敷设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3、电线、电缆穿管之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得进入接线(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五)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电缆铺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3、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30米,设有伸缩节,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
(2)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电缆桥架支架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米,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米;
(4)桥架与支架间螺栓、桥架连接板螺栓固定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
4、桥架内电缆铺设;
(1)大于45度倾斜铺设的电缆每隔2米处设固定点;
(2)电缆出入电缆沟、管子管口等处做密封处理;
(3)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米处设固定点,辐射在垂直桥架内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全塑电力电缆为1米。非全塑电力电缆为1.5米;控制电缆为1米。
(4)电缆的首末端及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六)灯具安装:
1)普通灯具的安装
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毫米及其以下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固定在预埋吊钩或螺栓上;
(2)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千克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千克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软线两端做保护扣,芯线搪锡,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3)花灯吊钩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毫米。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4)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米时,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5)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钢芯软线与铜线室内为0.5平方毫米,室外为1平方毫米,铝线均为2.5平方毫米;
(6)灯头的绝缘线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金属部分;
(7)装有白炽灯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小于5毫米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专用灯具的安装
根据不同类型应符合相应规定。
(七)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模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并应有明显区别,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项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项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安装高度一致;
(3)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破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3、暗装照明开关的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场所使用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产品,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相线经开关控制,便于操作;
(2)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为0.15-0.2米,距地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高度一致;
(3)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吊扇的安装:
(1)吊扇挂钩安装牢固,且挂钩直径不小于8毫米,有防震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
(2)吊扇距地高度不小于2.5米;
(3)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
(4)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毫米,且防松零件齐全紧固;
(5)吊扇接线正确,运转时无明显震动和异常声响;
(6)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
(7)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开关高度一致,控制有序不错位。
(八)照明配电箱(盘)的安装:
1、检查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箱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的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2、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段。垫圈下螺丝西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小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3、开关动作零落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时间不大于0.1秒。
4、检查试验: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
(5)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应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应采用的芯线截面积不小于1.5平方毫米的铜芯绝缘电线、电缆,且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6)二次回路连接线应按交流、直流不同电压等级,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安装、维修、操作方便。
5、导线连接
(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应留存适当裕量;
(2)线束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可转动部分用卡子固定;
6、箱(盘)当暗装时紧贴墙面,涂层完整,箱体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0,底边距地面距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九)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与等电位联结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公用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民用住宅应为8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3、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形成环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连接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当采用铜线时,干线为16平方毫米,支线为6平方毫米。钢线时干线为50平方毫米,支线16平方毫米;等电位的连接线应牢固可靠,导通正常。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方法:
1、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在现场进行监督,如隐蔽、防雷接地等分项工程;
2、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3、利用检查、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3∶1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检测。
(二)措施:
1、进场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在48小时报验,采取现场检验或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工序报验承包单位提前24小时报验,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方可施工。
五、有关弱电(智能系统)的监理细则按设计要求执行。

编制依据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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