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悬挑脚手架)

本文介绍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悬挑脚手架)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屈家桥动迁配套商品房1.2标
2、建设地点: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福泉路以东、北翟路以北、淞虹路以西、通协路以南
3、建设单位: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4、勘测单位: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5、设计单位:安徽省规划设计院上海分院
6、施工单位: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上海科安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工程建筑面积:67929M²
9、结构类型(层次):小高层:框架剪力墙、13层、地下一层
10、21#房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上部13层,±0.00到檐口高度为36.4米,建筑面积为7215平方米,建筑物四周延长175米。该房建筑施工临时设施为悬挑脚手架。

三、悬挑脚手架装拆作业前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悬挑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悬挑脚手架结构设计、装拆施工要求、施工顺序、安全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详图及说明。
3.装拆作业人员应具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4.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5.对钢板、卡箍与预埋件的位置、数量、砼强度等隐蔽工程要经施工单位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报审监理复核后方可进行悬挑脚手架搭设。

四、脚手架安装作业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脚手架装拆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扣好帽带,穿防滑鞋,袖口、裤口要扎紧。
3.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脚手架,非电工不得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动火报告,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为了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应根据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在水平方向每隔6m要与墙体接牢,在垂直方向每隔3~4m要设置一个拉接点,各点成梅花形,相互错开。
6.挑架在安装前,应放好线,按线安装斜撑,下端与墙柱连接的部位应预先埋设钢板,斜撑下端与钢板强焊;上端与悬挑梁(槽钢)强焊。
7.在钢悬梁上应焊两根短钢管,以承插立杆,防止发生立杆滑移。
8.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10.严禁在钢管上打孔。
11.严禁将外径48mm和50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丝必须更换。
13.脚手板铺设必须严密,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4.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洞口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档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五、悬挑脚手架拆卸作业中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拆除作业前,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数层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区域。施工单位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师应加强巡视检查。
5、拆除脚手架时,严禁将构配件抛掷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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