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工程监理规划

本文介绍了再生水工程监理规划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本合同监理服务范围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标段内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包括:全长约为5公里。拟同步实施道路、雨水、绿化、照明及工程拆迁等市政公用工程。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在项目法人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对所辖标段的全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同时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责任。
3.1服务内容:
3.1.1按期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及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全面落实;
3.1.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监理办指定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3.1.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按时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3.1.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3.1.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按照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3.1.6在承人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合规、齐备的前提下,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3.1.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3.1.8建立现场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3.1.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对各种进场工程材料进行确认;
3.1.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3.1.11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3.1.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
3.1.1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组织分解委托人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委托人下发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周、月进度统计表,当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或处理。
3.1.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3.1.15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重点部位要求全频率验收。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不应低于规范规定的30%。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3.1.16开展监理的预控工作,通过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等手段,减少或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出现,对委托人明确的必须旁站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同时做好旁站记录;
3.1.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委托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了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委托人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
3.1.18发布监理指令;根据合同文件和委托人授权,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对其进行警告、制止或处理;
3.1.19在承包人自保体系失效、质量失控、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委托人后发布停工令,并敦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在承包人报送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并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后签发复工令;
3.1.20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1.21清单核算:依据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按分项工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地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3.1.22计量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并报委托人审批,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3.1.23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并报委托人审批后发布;
3.1.24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批准;
3.1.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以及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3.1.26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周报、监理月报、支付月报或其他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委托人;
3.1.27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应在进场20天内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断面图、管线位置关系图和工程形象进度图、工程进度、支付“S”曲线图,工程月进度计划、实际进度统计对照表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帐;
3.1.2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竣工结算;
3.1.29负责日常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检查,监督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示,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发预案、交通导行方案的制订、审批、落实等。
3.1.30签交工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
3.1.3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1.32编制工程监理报告;
3.1.33制定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1.34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
3.1.35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1.36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1.37内部考核: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工作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监理人员或监理行为,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3.2主要内容
3.2.1明确监理工作内容;
3.2.2明确监理“四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3.2.3明确设计文件中的特殊要求;
3.2.4明确监理所执行的验评标准;
3.2.5明确监理旁站项目和注意事项;
3.2.6明确监理巡视注意事项;
3.2.7明确工程易发生质量通病和注意事项;
3.2.8明确文明施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3.2.9明确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
3.2.10明确其他内容。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及ISO9000认证的质量要求,我监理部现场人员必须掌握所辖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控制内容、控制要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制定监理业务指导编制计划。监理主任工程师或有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业务指导内容和宣讲,具体落实到有关人员。监理业务指导会议由项目监理部总监主持,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参加。监理工作目标分解为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目标、项目风险管理目标、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服务与协作目标。
4.1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共创优质工程。监理单位将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检验与评定标准进行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目标的分解与控制,以工序工程质量保部位工程质量,从而保证优质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具体目标如下:
⑴工序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大于90%,工序优良率大于95%。
⑵部位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部位优良达到100%。
⑶单位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单位优良达到100%。
⑷工程总体——合格工程,共创优质工程。
4.2投资控制目标
以建设单位同承包商签定的承包合同价及其承包合同方式为依据,建立本项目的投资控制程序与控制要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建设单位营造最佳的工程建设效益,实现合同投资目标。
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依据《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道路和实际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预测、管理、对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进行估计,找出风险管理重点,建立相应的防范对策,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设立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避免承包方施工索赔及合同外价款的增加。
具体目标——不超过投资概算或施工承包合同价款。
4.3进度控制目标
按本工程工期计划总目标,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按部位或施工阶段分解为完工分目标;按月、周、日计划分解为时间分目标),尤其是对关键线路上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点、材料供货控制点的管理,使它们有机地结合并保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有序进行,以阶段性分部位的分解目标保证整体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具体目标——控制在计划工期之内。
4.4项目风险管理目标
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依据《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地下管线、管路、建(构)筑物、实际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预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进行估计,找出风险管理重点,建立相应的防范对策,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设立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
具体目标——避免承包方工程索赔及合同外价款的增加,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
4.5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消灭重大伤亡事故;
达到市建委规定的文明工地要求和环保要求,力争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4.6服务与协作目标
用本公司的承诺和行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要求,提供一流的服务。
具体目标——赢得业主信任,取得有关各方的工作支持与配合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5.1本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
5.2项目发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5.3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
5.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5工程合同指定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主要有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GB50268-97
《北京市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BJ01-47-2000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2-95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5-200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01-13-95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4-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及管理办法DB11/T213-2003
北京市颁布的监理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5.6本工程的地质勘测报告;
5.7国家、建设部、交通部、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的法规、法令;
5.8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9往来文件和会议纪要;
5.10其他有效文件;
第六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职能制组织形式,项目机构为总监负责制,职能岗位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通过以下几个原则建立:
(一)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
(二)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
(三)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
(四)权责一致的原则;
(五)才职相称的原则;
(六)经济效率原则;
(七)弹性原则;

第七章工程重点及难点
我项目部在接收到图纸后,组织项目部人员仔细审图,对工程重难点进行了总结:
一.地基处理管线基础底地基承载力要求大于100KPa,持力层为天然沉积土层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一般均可满足管基设计所需要求,局部为人工堆集层未经处理不易做管道直接持力层,应进行有效压实及必要的挖除、换填处理。要求对无钎探记录的部位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管道基础及换土本专业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回填土既要满足专业管线的要求,还要满足道路工程的要求,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石、石块及大于5cm的硬土块,并不得采用房渣土、粉砂、淤泥、冻土等杂物。管道两侧还土应同时进行,两侧高差不得超过0.2米,并需分层夯实,每侧填土厚度不得大于0.2米。管道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回填土的夯实,宜采用木夯不得上机械碾压。管道在运输、安装、回填土等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管道不受破坏,如有破坏应及时更换。
三.管道密闭性管道密闭性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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