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本文介绍了监理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第一块牌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1、监理部定期(每周一)召开监理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建议,并介绍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使各有关人员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努力方向。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部向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通知等文件由有关部门起草,但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监理工作日记制度。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4、监理月报制度。每月末28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本专业的监理月报内容,交总监理工程师会总。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有价值的经验等。
5、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监理部对于监理工作中发出和收到的所有文件发出的口头通知要及时补办书面材料归档。
6、保密制度。监理部人员对于所在监理工程的技术资料以及承包单位所采用的新技术应严格保密。在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前,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7、廉政制度。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开、廉洁,监理人员除了从监理单位获得工资,奖金,津贴外,不得向承包单位索取任何额外的钱物,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第二、三块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⑵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⑷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工作。
⑸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⑹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⑺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⑻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⑼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⑽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⑾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⑿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⒀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⑴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⑵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⑵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⑶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⑷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⑸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⑹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⑺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⑻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⑼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⑽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⑴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⑵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⑶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⑷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⑸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⑹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块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⑴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议,设计单位应说明设计指导思想,关键工程应注意事项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⑵建设(设计)单位(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沿途弯道交点桩、高程点向施工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之后,应填写开工申报单,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准备情况,签批开工令。
4、原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所用水泥、钢材除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外,要分别做出安定性、强度和力学指标实验。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所有隐蔽工程,如挖孔桩基底,条型基础,柱基础的轮廓尺寸和地耐力必须经过检验签证,挖孔桩钢筋笼制作,框架结构钢筋加工等必须经检验签证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6、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施工完成后及主体工程完成之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好隐蔽资料和质保资料,报告业主及时组织由质检、监理等参加的阶段验收。
7、旁站监理规定(见附页)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见前述)
9、工程计量签证制度
10、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

第五块牌旁站监理规定

一、工程施工中下列部位或工序应实施旁站监理:
1、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夯扩)桩、防水混凝土浇筑及其它结构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2、主体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装配式结构安装。
二、旁站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人员上岗情况,检查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等情况。
2、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并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复检。
4、检查现浇混凝土配合比执行情况。
5、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行为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时停工令。
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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