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编写要求(试行)

本文介绍了监理日志编写要求(试行)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一、为规范我公司监理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好地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特制订本要求。
二、项目监理组正式进场后,所有监理人员每日详细记录职责范围内的监理活动及项目有关事项,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汇总各专业项目监理情况并编写《项目监理日志》。
三、监理日志的编写要求:
(一)项目监理日志
1、《项目监理日志》的规格统一采用A4纸面,可采取成册监理日志本,如采用单张监理日志形式的,要求带页眉,并注有年月日、星期几、天气情况等;
2、《项目监理日志》须每日据实填报,内容要全面、真实,特别要详细记载当日发生的重要问题;填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次日上午10时。
3、《项目监理日志》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条件:气温、风、雨(雪)等气候条件,施工用水、电、气等外部条件;
(2)建设单位及监理人员相关工作及动态;
(3)承包单位相关工作及动态,特别是作业人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等情况;
(4)各种会议主要决议;
(5)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情况;
(6)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包括措施、过程跟踪及最后结果等;
(7)费用控制:变更、签证的发生及计量记录;
(8)其他与项目监理相关事宜;
4、《项目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由项目监理组资料管理员保存,定期装订成册并归档;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间隔时间不得大于15日。
(二)监理人员工作记录
1、监理人员工作记录由项目监理组每名监理人员每日据实填报,内容要真实、全面,主要记载当前专业施工中的重点问题。不得填报“本日一切正常”等空洞无物、不负责任的词句。每周一应将工作记录交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项目负责人审阅并签字,项目完成后交项目监理组资料管理员保存与管理,按人装订成册并归档。
2、监理人员工作记录要求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工程建设监理笔记本》。
3、监理人员工作记录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
(1)承包单位参加施工的专业工种和人员情况;
(2)所分管专业材料、机械进场情况及报验情况;
(3)施工进度: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4)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事项;
4、监理人员工作记录填写内容应字迹工整、语言简练、注意使用专
业语言和规范文字;记事条理要清晰;内容严谨、充实,避免空洞无物、不负责任的词句;问题记录要有现象、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整改结果。
5、杜绝事后补记、禁止作假,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现场项目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6、监理人员工作记录每日填写一份,该记录将作为每位监理人员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考核资料,未按规定填写或者未经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都将作为不合格项处理。
四、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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