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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