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介绍了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方案认证报告、备案说明
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有关资料
6、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二、基坑开挖前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参与深基坑设计图纸的专家评审及基坑支护结构工程施工的设计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基坑开挖之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有针对性地编写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与应急预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对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土质情况、周围环境情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基坑支护系统由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等。
·如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开挖时,应重点审查控制和防止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的措施、监测方法。
·如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则需仔细审查其施工顺序的安排,可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
·当采用钢板桩时,应具备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变形及防倾覆等措施。
·大面积基坑施工时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2)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制定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必要的抢险物资。
(3)临边防护: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
(4)坑壁支护:
根据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作业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采取确保安全的支护方式。
·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方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
·深基坑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排桩(护坡桩):重点控制止水帷幕系统的施工质量。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也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或SWM工艺。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SWM工艺应注意型钢的埋置深度及支撑方式。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以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但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是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坑外拉锚: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坑内支撑: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大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5)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时,应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要求施工承包方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6)基坑的降排水措施。基坑的稳定与否,与坑内外地下水的控制密切相关,只要水控制好,基坑的安全度就高。目前常用的降水方式有轻型井点、深井两种。
(7)检查基坑周边堆物情况。一般基坑边2M内是不允许堆载或堆载有具体要求,而施工场地狭窄之处施工方大多会有所忽略。
3、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对于基坑支护结构施工的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督促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施工前的验收工作。
6、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
7、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监测单位做基坑支护系统的监测工作,以便及时掌握基坑支护系统的安全情况。

三、基坑支护施工及使用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基坑支护施工过程
1、认真做好现场巡视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设计施工。
2、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持证操作,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3、进场有关建筑材料、严格按建材进场规定检查送样、验收。
4、严格检查支护结构施工,防止施工质量降低,对地下施工阶段造成安全隐患。
5、加强现场施工时设备、机械安全用电的检查。
6、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时要加强对周围安全范围的管理检查,防止机械设备倒塌时造成人员伤亡。
(二)降水措施
1、合理采用降水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现场检查降水效果,注意降水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注意控制降水速度或改变降水方案,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3、降水深度以设计基坑深度以下200mm~300mm为宜,不宜降水过深,以免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如采用井点降水,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因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三)基坑开挖过程
1、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2、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积极利用监测资料指导施工,挖土时要注意基坑侧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较大的位移、裂缝或有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4、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基坑边缘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及雨后必须检查基坑侧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速度不应过快,每次挖掘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指挥,注意做好对桩的保护工作。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放在坚实的地基上,如路基础过差,应采取加固措施,在挖空的基坑边2m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清坡、清底操作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时应在汽车停稳后进行,禁止挖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扶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混凝土加固。
16、开挖基坑时,应加强对井点降水效果的监测,同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地表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体结构。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负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撑。
20、开挖过程中做好监测工作。
(四)基坑支护结构开挖完成后在地下施工阶段
1、继续观测降水的进行,确保地下施工不因降水不良造成基坑积水。
2、确保围护四周护栏的完整,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3、做好对基坑支护结构上部及四周一定范围内的堆载、重载运输车辆的通行及停靠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其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允许的范围。
4、加强对基坑四周现场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严防重物落入基坑造成地下施工人员伤亡。
5、加强对基坑支护结构本身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基坑支护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如位移、倾斜、沉降、开裂、渗漏水、管涌、基底隆起,基坑底积水),并确保监督监测、预报、报警工作正常进行。
6、对支护结构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对不良现象进行处理,确保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的进行。
7、做好监测工作。
一般情况下如支护结构位移2.5—5.5mm/d时,最大位移与开挖深度比值达到0.35%-0.70%时,周边地下煤气管道地段局部沉降达到30mm,且出现漏气事故时等就要及时报警,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
8、对软土层的开挖应分层进行,每层挖深不能超过1m,以免造成土方塌方,挖土设备倾翻造成安全事故。
(五)基坑回填
1、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2、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3、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4、深基坑回填用装载机作业时,需配备信号员,协调指挥施工作业。

四、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重大危险源

1、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坡度的容许值、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
2、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
3、基坑围护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开挖过程没有按基坑开挖专项方案施工,导致止水帷幕渗水。
4、坑边堆载超过允许值。
5、遭遇特大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
6、违规用电、电气线路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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