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如何做好监理的安全控制工作

本文介绍了施工中如何做好监理的安全控制工作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摘要:本文就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做好监理的安全控制工作阐述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安全控制;安全生产;

一、引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任务,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认真搞好。

工程监理企业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如何运用和承担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并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不断应用、总结和提高,这样才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又能在安全监理工作中有效地保护自己。

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1)建设前期的安全控制

在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分析本工程的特点以及一般的安全事故类型和安全事故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安全事故的事前预控。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控制机构、组织制度和报告制度;保证施工环境、树立文明施工意识;安全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做好安全事故救助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生产部门应该在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设专人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生产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存在隐患不能施工,改正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位提出整改要求,经整改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2)安全生产控制的审查

1.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

①施工承包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②施工承包单位应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是上至总经理下至每个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应负的职责;

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的技术人员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落实;

3.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制的检查

①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②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①施工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文明施工的检查

①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市区内施工,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②施工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至关重要。应急救援工作做得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可以及时挽救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可以尽快使事故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指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积极协助、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经济救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挽救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应下达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施工承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①事故的调查。特别是对于重大事故的调查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如发生的地点、时间、工程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事故原因分析和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及措施;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责任情况;

②事故的处理。首先必须对事故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充分的数据资料,广泛听取专家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科学论证,决定该事故是否需要做出处理,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制定安全、可靠、适用及经济的处理方案;

总之,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冯国强.土建监理安全施工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1,(08)

[2]魏薇.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探讨[J].云南电业,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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