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工项目
安徽省政府发文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今后不得将房地产项目列入集中开工项目!
12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今后各地不得将带有房地产性质的项目列入集中开工项目。各地要将强基础、增动能、调结构、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纳入全省集中开工项目清单,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12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加强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今后各地不得将带有房地产性质的项目列入集中开工项目。各地要将强基础、增动能、调结构、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纳入全省集中开工项目清单,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