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设投资
江西赣州市印发《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2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并设独立篇章,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应单独编制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2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市本级建设项目储备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并设独立篇章,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应单独编制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