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苏州住建局发文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前审查工作,未经审查合格不得擅自开工,4月1日起实施!
3月16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前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须进行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等条件审查,未经开工前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施工。审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开工。
3月16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前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须进行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等条件审查,未经开工前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施工。审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准予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