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新规定
《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印发:按2%存储,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3月4日,河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规定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存储。1年内承建的300万以下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以免存储,2年内拖欠工资存储比例提高50%。
3月4日,河北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规定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存储。1年内承建的300万以下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以免存储,2年内拖欠工资存储比例提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