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江西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联合修订印发《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上、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同时严格落实监理人员履职要求。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联合修订印发《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上、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同时严格落实监理人员履职要求。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