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监管
山东省发布《加强施工许可监管服务的通知》,3月15日起新开工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无需提供“用地批准手续”!
2月2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监管服务的通知》,提出自2022年3月15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可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由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另行提供。
2月2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监管服务的通知》,提出自2022年3月15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可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由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要求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