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
安徽省开展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4月15日起肥西县等11县(市)可自行审批!
3月28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肥西县、利辛县、萧县、临泉县、天长市、金寨县、和县、无为市、怀远县、桐城市、黟县11县(市)为试点单位,4月15日起,水利、交通、通信等省有关部门协同审批的资质事项,委托试点县(市)住建部门实施。
3月28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肥西县、利辛县、萧县、临泉县、天长市、金寨县、和县、无为市、怀远县、桐城市、黟县11县(市)为试点单位,4月15日起,水利、交通、通信等省有关部门协同审批的资质事项,委托试点县(市)住建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