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落地实施!
2022年1月19日,福建省人社厅、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1.5%-3%存储。2022年4月14日,福建省人社厅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2021年11月1日以后的工程项目按照《实施办法》如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印发,4月1日起正式施行、300万以下工程免存!
2月24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施行。实施办法规定工资保证金只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储,建设单位和施工分包企业不需存储。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免存,存储形式除了现金以外,还可以用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
《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正式发布,按2%存储、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庆市人社局、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并于2月24日正式对外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施行。《实施办法》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2%存储,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设定存储上限,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前一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金。
天津市连发两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300万以上工程需开设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
1月10日,天津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一天,天津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