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最长可延期一年!

12月1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换领证书,原来的资质证书仍然可以用于工程招标等活动,地方资质相关的内容均由各省住建部门自行决定。

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大局已定,12月1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换领证书,原来的资质证书仍然可以用于工程招标等活动,地方资质相关的内容均由各省住建部门自行决定。

通过这些信息基本上已经确定,预计新标准实施又要延迟了!住建部资质大改“新标准”和“改革细则”未出,新旧资质标准转换空档期内,一些想要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只能持有原有的企业资质证书进行招标,企业可以提前规划资质。

附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四、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3日

延伸阅读:14省市下达资质继续延续的文件

据悉,目前已有14个省市针对本省审批的资质发布关于资质继续延续的文件,小编给大家汇总如下:

➦12月16日,贵州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通过审批方式核准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延续有效,有效期同步延至2022年12月31日。

➦12月14日,陕西省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

➦12月13日,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2月10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延续的公告》建筑施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燃气经营、供热经营等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凡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12月10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继续延长的通知》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12月10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后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申请下载有效期自动延续后的电子资质证书。

➦12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2月8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准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自动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

➦12月7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

➦12月3日,内蒙古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29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12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我厅核准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设区市建设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上范围内的企业无需再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未取得上述资质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12月2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11月26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11月10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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